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優化全市營商環境和法治環境,近一段時間,通化市將全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制度,即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和免于行政強制事項清單,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通化市編制下發了《關于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全面推行“四張清單”制度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編制依據。《方案》要求各行政執法部門認真梳理本部門“四張清單”,確保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市依法治市委員會多次組織由專業人員組成的“清單編制工作專班”,對各部門報送的“四張清單”,從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全面匯總審核,并將涉及“四張清單”編制工作的50個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涉及企業、群眾事項多少分為四個類別,“清單編制工作專班”也分為四組,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針對企業、群眾和改善營商環境需求進行梳理、審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推出了《關于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的意見》,明確了實施告知承諾制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適用條件范圍程序等,制定了承諾書的具體樣式和適用告知承諾制執法監管事項清單28項,為全市推行“四張清單”制度編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截至目前,全市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涉及50個行政執法部門和駐通中省直單位,目前已梳理全市“四張清單”共310項,其中不予處罰事項清單123項、從輕處罰事項清單146項、減輕處罰事項清單35項、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6項。
下一步,通化市將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委、省政府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攻堅行動的決策部署,組織相關市級行政執法部門不斷完善和優化“四張清單”制度,將制度優勢轉換為治理效能;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持續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精準監管,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