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珠海正式出臺《珠海市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管理辦法》,成為廣東首個出臺社會數據政務化應用管理辦法的地市,在指明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路徑、依托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落實社會數據管理、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提升社會數據綜合效益等方面首創突破。
近年來,珠海深化政企數據共享應用合作機制,創新構建移動終端大數據、衛星時空大數據、政銀數據融合等多個聯合實驗室,積極引入運營商、衛星遙感、銀聯等領域數據資源,加快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成功舉辦2021年珠海數據開放創新應用大賽,累計開放27個政府部門195個數據集超5億條公共數據資源和超40GB社會數據資源,參賽隊伍超過1200支,其中澳門團隊近100支。
指明路徑——
首次規范引入和使用
社會數據的生命周期管理
《辦法》以統籌管理珠海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為切入點,圍繞“一個要點、四項原則、兩類主體、六大環節”對各類社會數據的全生命周期進行規范。
“一個要點”即規范定義管理對象,對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的行為進行管理。
“四項原則”即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需遵循“合法合規、充分授權,確有必要、來源穩定,一點接入、統一管理,全市共享、統分結合”的原則。
“兩類主體”即明確公共數據管理部門與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的職責分工。
“六大環節”即對社會數據的準入、登記、發布、共享、使用和退出進行全流程管理,從而確保社會數據在從引入到退出的全流程所涉及的主要環節都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明確了不同主體在全流程中的權利、義務和配合機制,構建了多部門協同的社會數據綜合管理架構。
落實機制——
首次將社會數據管理
與信息化項目管理相結合
《辦法》在系統規制社會數據引入和使用全流程管理內容的同時,充分銜接《珠海市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所有涉及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的項目均需納入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遵循信息化項目管理要求;強調社會數據管理依托社會數據登記管理平臺,有效保障社會數據引入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平臺支撐,切實推動社會數據的統一接入、統一管理、共享共用。
提升效益——
首次明確社會數據引入使用
和集約化管理
《辦法》規范統籌珠海市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引入和使用社會數據,逐步構建政府向社會力量引入數據資源和數據服務的機制,一是引導政府側對社會數據的“統采共用、分采統用”,有效控制數據成本,不斷提升數據效益,實現數據價值最大化;二是推動政府需求側改革,加強政府引入社會數據力度,擴大數據要素流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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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超能城市APP、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