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一張未來數字經濟發展的全景圖正用法治的線條徐徐展開。日前,《廣州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下稱《條例》)經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待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歷經近一年時間,立法起草團隊先后組織調研論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的意見建議,最終修改完善后通過表決。
當前,數字經濟已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作為深入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條例》著力構建推動數字經濟全要素發展的制度體系,為廣州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數字經濟引領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在這場關乎城市未來的變革中,廣州用立法推動城市數字化轉型,以更大力度、更大魄力緊緊抓住全球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機遇,夯實數字“底座”,賦能實體經濟,打造智慧城市,為建設數字化、現代化的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國際大都市描繪了宏偉的未來。
以法治的包容促進數字經濟發展
隨著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的飛速發展,數字經濟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新動力。世界先進國家和地區為了搶占數字經濟高地,制定了相應的發展戰略或出臺了相關的法案。目前,國內已出臺數字經濟方面地方法規的有浙江省和廣東省。廣州將成為全國首個出臺數字經濟立法的省會城市和國家中心城市。
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不僅是當下時代的要求,而且關系未來長遠發展的需要。廣州作為國家中心城市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發展數字經濟具有明顯的技術和產業優勢,并已呈現出豐富多樣的發展生態。數據顯示,2020年全市數字經濟增加值為1.3萬億元,占GDP比重48.5%。數字經濟正在成為廣州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尤其對廣州來說,建設數字經濟引領型城市對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國際化轉型,加快培育新優勢、壯大新動能意義深遠。
“開展數字經濟立法,是廣州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深入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廣州市人大落實市委決策,以法治力量助推數字經濟發展,加快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的重要舉措。”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2021年2月起,立法團隊啟動立法調研工作,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牽頭,協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關部門38家單位,共同組建了70多人的立法起草團隊,以及數字經濟領域的政產學研各界專家學者100余人組成立法咨詢專家團隊,共同參與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起草工作。
《條例》的總基調是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為建設數字經濟引領型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正處于起步階段,未來還有無限的空間。”作為《條例》的立法召集人,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沈奎說,伴隨著新的技術創新涌現,數字化應用廣泛地滲透和影響著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在立法之初,就秉持開放包容的態度突出“促進”,凡是有利于促進的多寫、規制性的慎寫,以調動全社會發展數字經濟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數字經濟立法是為廣州經濟的未來立法,其時以至,其勢已成,這是廣州推動數字化轉型的里程碑事件。”《條例》立法咨詢專家團隊成員、華南理工大學黨委原副書記張振剛說。
構建數字經濟全要素發展體系
作為全國范圍內的第一部超大城市地方數字經濟立法,《條例》基本思路是以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為核心,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數據資源價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數字化水平,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構建數字經濟全要素發展體系。
具體來看,《條例》內容詳細、覆蓋面廣,共有十一章、八十九條內容,在總則、數字產業化、工業數字化、建筑業數字化、服務業數字化、農業數字化、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城市治理數字化、發展環境和附則等章節,對政府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進行了規定。
沈奎介紹,《條例》堅持頂層設計與廣州實際相結合,借鑒先進與廣州創新相結合,經驗總結與適度超前相結合,力求體現廣州特點,塑造廣州模式,凸顯廣州創新。
如《條例》立足廣州實際,重點規范數字經濟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打造數字經濟技術創新體系、創新平臺等內容,支持工業、建筑業、服務業、農業等的重點領域數字技術創新和重點產業發展,并在全國首開先例,就建筑業數字化進行立法嘗試。此外,全文還有多處鼓勵支持探索發展數字經濟新模式、新業態及創新體制機制的內容,體現了條例面向未來、鼓勵創新的特點。
“《條例》注重完善數字經濟治理模式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有機結合,面向數字科技前沿與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密切結合,全面構建數字經濟發展體系與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有力結合。”張振剛表示。
在張振剛看來,《條例》的一大亮點是“促進”,不僅強調建設公平、公正、法治的環境以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還強調要對數字經濟領域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活動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條例》鼓勵大力開展數字經濟創新,這對于充分發揮廣大管理干部、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數字經濟創新活動的蓬勃開展,具有重要的促進意義。”他說。
與此同時,《條例》不僅高度重視并鼓勵開展國際前沿關鍵數字技術的攻關與突破,還強調應當建立數字經濟應用場景開放機制,這對于人工智能和各種數字化產品從“能用”到“好用”的躍升,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數字化轉型不止于流程優化,更應關注人的創造、創新與幸福福祉。從推動教育、文化、醫療、養老、就業等公共服務領域數字化,到支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數字化城市治理平臺等的建設,《條例》以人為本,致力于推動數字紅利變民生福祉。
張振剛表示,《條例》的頒布為廣州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數字經濟引領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和方法論指導,將有力推進廣州經濟轉型升級,提升城市的數字化、現代化治理水平,有力賦能城市新技術、新產品快速迭代和新產業、新模式不斷涌現,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
■《條例》亮點
產業布局 優化數字經濟產業空間
推動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建設,優化各片區的功能布局,支持數字經濟相關政策和制度創新在試驗區先行先試,建設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輻射帶動全市數字經濟創新發展。
數字產業化 推動關鍵數字技術攻關與突破
突出廣州的優勢,推動包括集成電路、核心零部件與元器件、新一代半導體等基礎領域和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領域的技術攻關,并聚焦于人工智能、半導體與集成電路、智能裝備與機器人、超高清視頻及新型顯示、軟件與信息服務、通信、數字創意、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
產業數字化 制造業和服務業全面轉型
《條例》不僅要求推動傳統優勢制造業和其他工業領域的數字化轉型,推動建設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還鼓勵數字建筑科技創新和智能建造,推動建筑企業、工地管理、建筑工程審批監管體系數字化。同時,緊扣廣州千年商都的產業特點,圍繞專業市場、傳統商業、跨境電商、會展業、金融業、物流體系、教育、醫療、文體服務、養老助殘服務、餐飲等領域的數字化轉型創設特色條款,致力推動數字技術與產業、消費的融合發展,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質量,以數字化轉型賦能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數字基礎設施 推動“新基建”
統籌推進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建設底層技術平臺等基礎平臺,建立通用技術能力支撐體系;推動新一代移動通信網、量子信息、北斗衛星導航、衛星互聯網等未來網絡基礎設施的研究和建設。
數據管理 建設城市大數據平臺
數據是數字經濟核心生產要素。《條例》提到,應當建設城市大數據平臺,實現對全市公共數據資源統一、集約、安全、高效管理。在數據使用上,可以通過數據共享或者核驗方式獲取的公共數據,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不得重復采集或者要求重復提供。
城市治理 全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條例》要求應當建立數字政府與智慧城市協調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中的重大任務、重點項目,解決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問題。其中,不僅應當建設數字化城市治理平臺,實現城市運行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還規定建設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數字化平臺、數字化政務服務平臺、市場監督管理平臺、數字化執法監督管理平臺,實現公共安全數字化、應急管理數字化、社會保障數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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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超能城市APP、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