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強調,要“創新交易監管體制,推動公共資源陽光交易,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重慶市委、市政府遵照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縱深推進監管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探索公共資源交易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2018年10月,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重慶市將原發展改革、城鄉建設、交通、水利等11個部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執法職責等進行整合,組建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政府47個組成部門之一,市發展改革委的部門管理機構),對市級審批、核準、備案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施直接監管;對政府采購、國有資產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在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法定監管基礎上的加強性監管)。市轄區縣按照改革的要求,相繼完成了監管體制改革,實現對區縣審批、核準、備案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直接監管,徹底解決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九龍治水”問題。
2019年11月,經重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印發了《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渝府辦發〔2019〕114號),包括1個總體意見,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資產交易等4個監督管理辦法,以及針對招標投標的信用管理、評標辦法、合同變更等9個配套制度規則,形成了公共資源交易監管“1+4+9”政策體系,為改革織密了制度籠子。
統一的監管體制和統一的制度規則,為統一平臺交易、統一信息管理、統一服務標準、強化協同監管夯實了基礎,徹底解決了監管職能分散、監管標準不一等突出問題,推動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同頻共振。
科學推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意見》明確:“工程施工招標實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與工程有關的貨物和服務招標鼓勵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技術特別復雜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綜合評估法”。重慶市嚴格落實文件要求,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工程施工類項目,首先進行符合性評審,保證投標人具備建設項目的全部條件,在此基礎上進行價格比較,兼顧了質量和價格。為防止出現惡意棄標、低價中標高價結算、偷工減料劣質工程等問題,重慶市制定了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變更管理、低價風險擔保、信用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截至目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項目推進情況總體良好,成效顯著:一是圍標串標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以前投標50次卻從未中標的73家投標人未再參與投標;2020年以來,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工程施工類項目平均投標人為7.4家,比2019年減少6.1家,降幅45%。二是市場競爭公平充分。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中小企業中標率、市外企業中標率分別同比提升16個百分點、12個百分點。三是資金節約成效明顯。2021年,重慶市工程施工類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3579個,占比82%,節約資金319億元,節資率16.5%。
構建全市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體系
2021年1月,重慶市上線全國首個跨層級、跨行業、跨部門的省級招標投標信用平臺——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信用平臺,與“信用中國(重慶)”互聯互通,打破行業、區域的信用信息壁壘,對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動態管理。一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分別明確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評標專家等四類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清單和記分規則,其中招標人24種、投標人18種、招標代理46種、評標專家25種。二是落實紅黑名單管理。嚴格按照不良行為清單記分規則開展紅名單、重點關注名單和黑名單管理,對進入紅名單的市場主體,給予減額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低價風險擔保等6條激勵措施;對進入黑名單、重點關注名單、存在不良行為的市場主體,依法限制其一定時間內參與市域內招標投標及相關活動。
截至目前,招標投標信用平臺注冊市場主體4.3萬余個;納入不良行為信用記分管理359個、重點關注名單69個、黑名單11個、紅名單184個。今年1~4月,通過招標投標信用平臺完成2530個項目投標人信用狀況查詢,涉及投標人2.5萬個,其中2396個投標人享受紅名單優惠政策,294個投標人因屬重點關注名單或黑名單被限制投標。
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重慶市積極構建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交易平臺體系,為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整合交易平臺。重慶市整合原分散設立的公共資源交易四大類五個交易平臺,成立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持續推動內部流程優化、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資源整合,不斷拓展業務,交易品類達30多個。二是實行企業化管理。市交易中心堅持“硬件”“軟件”兩手抓,自籌資金5億元新建3萬平方米智能化交易服務場地,以優質服務吸引市場主體進場交易。2021年,進場交易的市場化項目2173個、占比54%。三是推進標準化建設。重慶市以開展國家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建設為契機,組建市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立“標準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體系,實現交易服務事項標準覆蓋率100%,高分通過國家試點驗收。
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
重慶市以建設統一市場為目標,積極推進涵蓋所有行業領域、覆蓋全市的全流程電子招標投標。一是“一個系統”交易。按照“市級統建,全市共用”要求,開發部署“重慶市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實現標準統一、終端覆蓋全市的電子招標投標“一張網”目標。截至目前,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電子化率超99%,每年為市場主體減少負擔約2億元。二是“一把鎖”互認。通過打造CA共享互認平臺,實現一個驅動讀取多家機構CA證書,一把CA鎖覆蓋全市交易。積極引入手機CA,推動實現成渝地區跨區域互認。規范CA機構服務管理,率先開展服務評價工作,有效提升CA機構服務質量。三是推行“一套”標準招標文件。在國家部委頒發的標準文本基礎上,結合重慶改革實際,編制形成版式統一、結構模塊化的4個施工類、1個工程總承包類和4個服務類標準招標文件,并將其植入全流程電子招標投標加以運用,解決了以往不同行業領域、不同監管層級、不同招標類型的招標文件“五花八門”的問題。
加強全過程全方位全領域監管
重慶市著力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橫向協調、縱向聯通的監管格局,嚴厲打擊公共資源交易違法違規行為,更好維護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市場秩序。一是強化全過程監管。密切與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協作,嚴密標前、標中、標后各監管環節的有效銜接,實現覆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全過程監管。二是強化全方位監督。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公安部門、審計部門等單位合作,綜合運用行政執法、刑事偵查、審計監督等力量,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全方位監督。三是強化全領域協同。建立市區兩級協同機制,及時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區縣,共同解決監管難點問題,推動形成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密切配合的市區監管執法“一盤棋”強大合力。2019年以來,重慶市重拳治亂,共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書1286份,處罰652家市場主體、388名責任人,罰款5400余萬元,不退還投標保證金2.4億元,規避招標、意向招標、轉包、違法分包等亂象得到有效治理。
規范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管理
為解決“紅頂中介”“中介壟斷”等問題,2020年8月重慶市上線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推動中介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實現中介服務采購公開透明,完成交易8.7萬余宗,成交金額近28億元,社會反響良好。一是“最寬”主體入駐。中介超市實行“零門檻”入駐,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均可在線免費注冊。目前,中介超市入駐中介機構8343家、采購人9732家,采購項目平均報名20.3家,單個項目報名最多達274家,市場競爭合理充分。二是“最大”品類覆蓋。中介超市根據行政管理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以及采購人需求,動態更新、豐富完善中介服務類別和事項。目前,中介超市提供的服務類型由17類增至63類,總服務事項242項。三是“最低”運行成本。中介超市采用集中部署建設模式,由市級集中建設運行管理,區縣直接使用,配備專職業務人員10名,其他技術與管理人員由運行機構統籌,日均完成交易約500宗,實現人力資源高效利用。
重慶市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改革以來,圍繞“五統一、一加強”改革路徑,建機制、優政策、抓落實,寓監管于服務,以服務促監管,認真做好減時間、減環節、減材料、減成本、減跑路這些“減法”,做好強保障、嚴執法、求創新、優服務這些“加法”,推動監管效能不斷提升,市場秩序更加規范,營商環境持續優化。2020年,重慶市深化監管改革工作被國家發展改革委編著出版的《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收錄為最佳實踐案例。2021年1月,重慶市監管改革經驗做法被國辦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主辦的《政務公開工作交流》刊載;11月,重慶被列入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六個城市之一。2022年,重慶市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做法被國家發展改革委編著出版的《優化營商環境百問百答》收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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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超能城市APP、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