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提升年工作部署,今年以來,廣河縣人民法院立足審判執行工作職能,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融入司法辦案全過程,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法治“護航人”為目標,創新設立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多元解紛”模式,將先行調解、庭前調解、判前釋法、判后答疑、調后促執等司法舉措全鏈條融入涉企案件辦理中,公正高效化解涉企糾紛,全力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以精準司法服務破除企業發展梗阻,全力營造護企安商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廣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特發布以下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案例

原告某某勞務有限公司訴被告某某建設有限公司

合同糾紛案

——“法治+柔性”雙驅動,巧妙化解矛盾糾紛

【基本案情】

2023年被告與原告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約定被告作為案涉工程總包方將位于廣河縣城關鎮的某某建設項目的主體勞務分包給案原告,按勞務大清包方式組織施工,暫時約定了分包價款金額 (不含稅),并按照合同約定固定分項綜合單價按工程量據實結算。分包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進場施工,但2023年8月因被告與案涉工程發包方間的糾紛,導致案涉工程項目施工全面停工,原告接被告指令要求停工移交撤場。原告隨即與被告就已完工產值進行結算,經雙方核對已完工程量,后被告尚欠付勞務分包工程款部分本金及保證金。遂于2025年5月14日向我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解除案涉合同及被告支付剩余款項。

【裁判理由及結果】

廣河縣法院民事審判團隊收到訴狀后,第一時間啟動“涉企糾紛綠色通道”,承辦法官主動打破“坐等開庭”的傳統模式,及時聯系雙方企業,做立案前的先行調解工作,法官聚焦爭議核心,一方面向被告清晰釋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導雙方理性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被告分期支付剩余工程款和履行保證金,實現“立案即結”。這場“法治為基+柔性調解”的方式,將訴源治理落到了實處,讓馬錫五審判方式生根開花,高效化解糾紛的同時,也最大程度降低了企業訴訟成本。

【典型意義】

該案例以法治為根本遵循,通過柔性調解模式,促成雙方解除合同,分期支付剩余工程款,為工程履約爭議提供高效、柔性的解決范本,對平衡雙方權益,優化工程領域糾紛解決機制具有突出價值。其核心意義在于:一是打破“涉企糾紛必走判決“的刻板認知,通過調解快速實現勞務公司“拿回剩余工程款”的核心訴求,避免長期訴訟拖累企業資金周轉,同時減少訴訟程序消耗,降低涉訴對行政效率的影響;二是明確“協商優先”在工程糾紛中的可行性,既尊重雙方合意,又以法律為底線。確保結果合法合規,避免后續衍生爭議;三是間接保障勞動者權益,從源頭化解“欠薪”風險,助力維護工程領域用工穩定,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企業無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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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國脈 

國脈,是營商環境、數字政府、數字經濟、低空經濟、民營經濟、產業發展、數字企業等領域的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資源目錄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數據智能評估系統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城市、政府和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

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