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四五”時期,黨和國家關于數字中國和數字政府建設的系列政策文件構建起中國數字政府的基本框架。過去二十余年的數字政府建設實踐,從分散建設到整體統籌,從系統建設到數據賦能,從技術驅動到需求導向,從跟進模仿到自主創新,為這一基本框架的形成奠定堅實的基礎。中國數字政府建設已經取得重大進展,但在數智時代仍然面臨諸多挑戰?!笆逦濉逼陂g,伴隨著人工智能應用在數字政府領域的規模化部署,以提升整體治理能力為核心,錨定建設目標;凝聚建設模式與建設目標共識,構建“統分結合”的發展格局;以系統整合為突破口,破解協同治理難題;以公共數據賦能為重點,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以及以降本增效為導向,增強數字政府發展的可持續性等,將是重要的趨勢和選項。

 ?。坳P鍵詞]數字政府;數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數字中國建設。健全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開放共享安全的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并強調要“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加強人工智能同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相結合,加強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范、倫理準則。這為“十五五”期間我國數字政府發展指明了方向。本文將從我國數字政府發展的演變邏輯與面臨的挑戰入手,分析“十五五”時期我國數字政府的發展趨勢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中國數字政府發展的演進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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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新時代以來,特別是“十四五”時期,黨和國家的系列政策文件構建起了中國數字政府建設的基本框架,形成了目標明確、路徑清晰、重點突出的政策體系。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政策文件有3份。

  2021年3月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政府管理服務,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優化,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明確了推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數字監管等重點任務,為數字政府建設提供了階段性的行動指南。

  2022年6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作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專項指導性文件,首次明確提出“構建五大體系”的總體架構,即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科學規范的制度規則體系、智能集約的平臺支撐體系。該文件強調以數字化改革驅動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統性、重塑性變革,推動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2022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以下簡稱《整體布局規劃》)將數字政務建設納入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布局,提出要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加快制度規則創新,強化數字化能力建設,提高數字化服務水平;促進信息系統網絡互聯互通、數據按需共享、業務高效協同。

  這些文件相互銜接、各有側重,共同構成了數字政府建設的政策閉環。其核心導向可概括為兩點:一是“整體協同”,打破傳統分散建設模式,推動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治理;二是“效能優先”,以數字化重塑政府治理能力,聚焦群眾需求與社會痛點,提升政務服務質量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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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說中國數字政府基本框架的形成得益于政策紅利和長期的理論探索,那么過去二十余年的數字政府建設實踐,則為這一基本框架的形成奠定了堅實基礎。一方面,中國數字政府建設的實踐探索既是對全球電子政務發展潮流的順應,另一方面,在此過程中也形成了自身的發展路徑,彰顯了從“技術應用”到“治理變革”的深層演進邏輯。

  1.從分散建設到整體統籌。2002年,國家在部署信息化發展工作時明確提出要建設“金字頭工程”。這種模式在電子政務建設初期滿足了單一部門的業務需求,但隨著數字化進程的推進,逐漸暴露出系統孤立、數據壁壘、重復建設等突出問題。例如,部分地區同一類政務服務事項,在不同部門的系統中需要重復錄入信息,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降低了服務效率。

  近年來,隨著政策導向的轉變,數字政府建設逐步從分散式轉向整體化布局。這種轉變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橫向整合,打破部門界限,推動政務數據與業務系統的集中管理;二是縱向貫通,實現國家、省、市、縣、鄉、村六級政務服務體系的無縫銜接。以上海為例,作為最早探索省級統籌(直轄市層面)的地區,上海撤銷了各部門獨立的信息中心,將政務數據與系統建設權限集中到市級層面統一管理,實現了“一個平臺管數據、一個系統辦業務”,有效破解了部門數據壁壘問題。

  2.從系統建設到數據賦能。數字政府建設初期,核心任務是搭建各類業務系統,以實現政務流程的電子化。但由于缺乏統一規劃,這些系統多為“煙囪式”建設,數據標準不統一、接口不兼容,導致“數據沉睡”現象普遍存在。例如,部分地區的社保系統與醫保系統數據無法互通,群眾辦理醫保報銷時仍需額外提供社保相關證明材料。

  隨著實踐的深入,數字政府建設的核心任務逐步從“建系統”轉向“用數據”,數據的開發、共享與應用成為關鍵抓手。一方面,各地紛紛建立大數據管理局,統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推動基礎數據(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的統一采集與共享;另一方面,以數據賦能業務創新,通過數據關聯分析優化政務流程、提升治理精準度。例如,浙江省通過整合市場監管、稅務、社保等部門數據,構建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實現了對企業的精準監管與服務,有效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

  3.從技術驅動到需求導向。數字政府建設初期,技術應用往往領先于需求挖掘,部分企業為追求市場份額,過度強調技術先進性,導致一些數字政府項目“重技術、輕應用”,難以滿足實際政務需求。例如,部分地區引入的人工智能審批系統,由于未充分考慮基層政務流程的復雜性,實際使用率較低。

  近年來,數字政府建設逐步回歸“需求導向”,將群眾與企業的實際需求作為出發點與落腳點。這種轉變在于認識到:技術是支撐,政務流程優化與治理模式變革才是核心。那些應用效果顯著的數字政府創新實踐,往往是技術驅動與需求導向的有機結合。例如,江西省政務服務大廳推出的“競爭式搶單”機制,并非依賴復雜技術,而是基于政務服務人員的能力提升需求與群眾的高效辦事需求,通過機制創新激發人員積極性。該機制允許政務服務人員跨部門搶辦業務,搶單量與業績掛鉤,倒逼工作人員主動學習各部門核心業務,最終實現人員精簡1/3、審批效率提升50%以上的顯著成效。

  4.從跟進模仿到自主創新。數字政府建設初期,各地多以借鑒先進地區經驗為主,存在一定的“跟風”現象。例如,某地區看到其他城市推行“一網通辦”,便倉促上線類似平臺,但由于缺乏對本地政務實際的考量,平臺功能與實際需求脫節,難以發揮作用。

  近年來,各地逐步擺脫“路徑依賴”,立足本地實際開展自主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數字政府建設模式。這種創新既包括機制創新,也包括應用場景創新。在機制創新方面,深圳市推出的“秒批”改革也極具代表性,通過數據共享與流程優化,將部分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批時間從幾天壓縮至幾秒,極大提升了群眾滿意度。在應用場景創新方面,各地結合自身發展特點,打造了“一網統管”“一鍵回應”“數字孿生城市”等特色應用,例如,蘇州市基于制造業發達的特點,構建了工業企業數字化監管平臺,實現了對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環保排放等方面的實時監管;成都市則聚焦智慧城市建設,將數字政府與數字社會深度融合,推出“天府市民云”APP,整合教育、醫療、交通等各類民生服務,實現“一個APP管生活”。

  這些創新實踐表明,中國數字政府建設已從“跟跑”階段邁向“并跑”“領跑”階段,逐步形成了“立足本地、聚焦需求、自主創新”的發展格局。

  二、“十五五”時期數字政府建設面臨的挑戰

  在充分肯定中國數字政府發展取得巨大進展的同時,我們也應清楚地看到,中國數字政府建設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和挑戰,需要我們認真研究并力爭在“十五五”期間解決。

 ?。ㄒ唬┙ㄔO模式分歧:省級統籌與市級統籌的路徑抉擇

  盡管數字政府建設的整體目標已明確,但在具體推進模式上,各地仍存在顯著分歧,形成了以省級統籌與市級統籌為主的兩種核心模式。這兩種模式各有優勢與適用場景,但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共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數字政府建設的整體效能。

  1.省級統籌模式:規模效應與協同優勢。省級統籌模式以黑龍江、甘肅等省份為代表,其核心特征是“省級主導建設、地市縣按需使用”,通過構建全省統一的數字政府基礎設施與平臺體系,實現政務數據與業務系統的全省一體化管理。

  黑龍江省是省級統籌模式的典型代表。該省打破傳統“條塊分割”格局,構建了“一朵云、一個平臺、一個網絡”的數字政府架構“一朵云”整合全省各類政務云資源,實現計算資源的集中調度;“一個平臺”即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各部門業務系統與數據資源;“一個網絡”則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網絡全覆蓋,打通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通過這一架構,黑龍江省實現了2560項政務服務事項全省通辦,涵蓋社保、醫保、工商、稅務等多個領域,群眾無需異地奔波,即可在當地辦理跨市、跨省政務服務事項。該模式的優勢在于:一是規模效應顯著,通過全省統一建設,避免了各地重復投資,降低了建設成本;二是協同效能突出,統一的數據標準與平臺架構,有效破解了跨地域、跨部門的數據壁壘,提升了政務協同效率;三是服務均等化水平高,偏遠地區可直接共享省級優質數字政務資源,縮小了區域數字鴻溝。

  甘肅省的省級統籌模式同樣具有代表性。該省采用“省級主建、地市縣主用”的思路,由省級層面統籌建設50個核心平臺,包括24個共性平臺(如數據共享平臺、身份認證平臺等)與26個專業平臺(如市場監管平臺、生態環保平臺等)。地市縣不再單獨建設平臺,而是聚焦數據應用與業務落地,通過省級平臺開展政務服務與治理工作。這種模式將技術建設與業務應用分離,既保證了平臺的統一性與專業性,又賦予了地方一定的靈活性,目前已在江西等省份推廣應用。

  2.市級統籌模式:因地制宜與靈活高效。市級統籌模式以江蘇省南通市為代表,其核心特征是“市級整合、全域覆蓋”,通過整合市級各類政務資源,構建一體化的數字政府架構,并向所轄縣(區)延伸,實現市域范圍內的政務協同與服務一體化。比如,南通市的“五個一”架構是市級統籌模式的典型實踐:“一個機構管全域”,將大數據管理局、“12345”政務服務熱線、網格中心整合為一個綜合性機構,統籌數字政府、智慧城市、數字社會建設;“一個號碼管受理”,將各類政務咨詢、投訴、舉報熱線整合為“12345”一個號碼,實現“一號響應、閉環處置”;“一個網格管監管”,構建全域覆蓋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將政務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網格;“一支隊伍管直發”,組建專業化的政務服務與監管隊伍,實現政務事項的直達快辦;“一個APP管服務”,推出“南通百通”APP,整合市域范圍內各類政務服務與民生服務,實現“一端通辦”。

  該模式的優勢在于:一是貼合地方實際,市級層面更了解本地政務需求與社會痛點,能夠精準設計數字政府建設方案;二是靈活高效,決策鏈條短,能夠快速響應群眾與企業需求,及時調整建設重點;三是融合性強,打破了數字政府、智慧城市、數字社會的邊界,實現了各類數字化建設的協同推進。南通市等地方的實踐表明,市級統籌模式能夠有效提升市域范圍內的治理效能,其“五個一”架構已覆蓋16大領域、數百項應用,群眾滿意度連續多年位居江蘇省前列。

  3.模式選擇的核心爭議。兩種模式的分歧本質上是“統一與靈活”“規模與精準”的權衡。省級統籌模式的核心優勢在于規模效應與協同性,但可能存在對地方需求響應不及時的問題;市級統籌模式的核心優勢在于因地制宜與靈活性,但可能導致省域范圍內平臺重復建設、數據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還需要一定的財政能力支撐。

  當前,這兩種模式正處于并行發展、相互借鑒的階段。部分省份采用“省級統籌+市級創新”的混合模式,即省級層面搭建統一的基礎設施與數據平臺,市級層面在統一框架下開展個性化應用創新。例如,廣東省采用“省統建平臺、市差異化應用”的模式,省級層面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市級層面則基于該平臺,結合本地產業特點與民生需求,開發特色應用場景。這種混合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兼顧了統一與靈活,但如何把握“統”與“放”的尺度,仍是需要進一步探索的問題。

 ?。ǘ底只c治理變革的協同不足

  數字政府建設的深層價值在于以數字化驅動政府治理變革,實現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但從實踐來看,當前數字政府建設仍較多停留在業務流程電子化層面,對政府結構優化、體制機制創新的推動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數字化與治理變革的協同性不足。

  1.橫向部門協同壁壘尚未完全打破。盡管各地都在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但橫向部門之間的協同仍面臨諸多障礙。一方面,部門利益固化導致數據共享動力不足。部分部門將政務數據視為“部門資源”,擔心數據共享會影響自身職權,以及出于對數據安全的顧慮對數據共享存在抵觸情緒;另一方面,數據標準不統一加劇了協同難度。由于早期分散建設,各部門數據格式、編碼標準不一,即使實現了數據物理集中,也難以實現有效關聯分析。例如,某省的市場監管部門與稅務部門雖已實現數據共享,但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關鍵字段的編碼標準不同,導致數據匹配率不足60%,難以開展有效的聯合監管。

  2.縱向行政層級優化進展緩慢。數字化為行政層級扁平化提供了技術支撐,但當前多數地區的行政層級仍沿用傳統“省—市—縣—鄉—村”五級架構,層級過多導致信息傳遞不暢、決策效率低下。浙江溫州市龍港鎮改市的實踐為行政層級優化提供了有益借鑒。2019年,隸屬于溫州蒼南縣的龍港鎮獲批成為全國唯一的鎮改市試點,總人口38萬,被賦予縣級管理職能,核定行政編制770名。通過數字化與行政變革雙輪驅動,龍港實行“大部制、扁平化”治理模式,僅設置15個黨政機構,不設街道辦事處,市委市政府直接管轄102個社區,通過聯合社區黨委與政務服務中心實現基層治理全覆蓋。近年實踐表明,龍港的GDP、財政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躍居溫州市前三位,人口從38萬增長至46萬,實現了“低成本、高效率”的治理目標。

  東莞市的實踐同樣具有示范意義。作為人口超千萬、GDP超萬億的超大型城市,東莞長期實行“市—鎮(街道)”兩級治理架構,不設區、縣層級,市委市政府直接管轄32個鎮(街道)。通過數字化平臺,東莞實現了市級政策直達基層、基層需求快速反饋的治理閉環,有效提升了決策效率與治理精準度。龍港與東莞的實踐表明,數字化能夠為行政層級扁平化提供技術支撐,而扁平化的行政架構又能反過來提升數字化的應用效能。但目前這種扁平化改革仍處于試點階段,多數地區受傳統治理思維與體制機制約束,行政層級優化進展緩慢。

  3.簡政放權與數字監管銜接不暢。簡政放權是政府治理變革的重要內容,而數字監管是確保簡政放權“放而不亂”的關鍵保障。但當前部分地區存在“重放權、輕監管”的問題,數字化監管能力未能跟上簡政放權的步伐。例如,部分地區將大量行政審批事項下放至基層,但基層缺乏有效的數字監管手段,導致出現“監管真空”;又如,部分領域取消了事前審批,改為事中事后監管,但由于缺乏跨部門數據共享與聯合監管機制,難以實現對經營主體的全生命周期監管。這種銜接不暢不僅影響了簡政放權的成效,也增加了市場風險與社會治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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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通過數字化重塑政府的七種能力,即經濟調節、社會管理、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數字機關建設和政務公開。從實踐來看,中國數字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數字化能力相對較強,但在經濟調節、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仍存在明顯短板,七種能力發展不均衡的問題較為突出。

  1.公共服務數字化成效顯著,但深度不足。在“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推動下,中國公共服務數字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據國家數據局2025年5月發布的《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4)》顯示,2019—2024年,各地區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累計超5400億次,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累計超108億次;已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務外網全覆蓋,超93%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實現了網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等創新實踐得到廣泛推廣。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政務服務數字化水平已位居全球前列,在聯合國電子政務評估中,中國的電子政務發展指數連續多年保持快速上升。但公共服務數字化仍存在深度不足的問題:一是服務同質化嚴重,多數地區的政務服務APP功能相似,缺乏針對特殊群體(如老年人、殘疾人)的個性化服務;二是“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抬頭,部分地區為追求“數字化率”,將線下流程簡單搬到線上,導致群眾需要在多個APP之間切換,增加了辦事成本;三是服務閉環尚未完全形成,部分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了線上申請,但審核、反饋等環節仍需線下辦理,未能實現全流程數字化和網上辦。

  2.經濟調節與生態環境保護數字化能力薄弱。與公共服務數字化相比,經濟調節與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數字化能力明顯滯后。在經濟調節方面,多數地區尚未構建起完善的經濟運行數字化監測體系,對宏觀經濟走勢、重點產業發展、市場供求變化等的分析仍依賴傳統統計數據,缺乏實時數據支撐與精準分析模型。例如,部分地區在制定產業扶持政策時,缺乏對產業發展的數字化監測,導致政策針對性不強,難以有效推動產業升級。

  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數字化監管能力仍有待提升。盡管各地已建設了一批生態環境監測平臺,但多數平臺僅能實現對污染指標的實時監測,缺乏對污染源頭追溯、污染擴散模擬、生態修復效果評估等的數字化分析能力。例如,部分地區的空氣質量監測平臺能夠實時顯示PM2.5濃度,但難以精準識別污染源頭,導致監管措施缺乏針對性;又如,部分地區的水資源監測平臺能夠監測水位、水質等數據,但無法模擬水資源供需平衡,難以為水資源優化配置提供科學支撐。

  3.數字機關建設與政務公開數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數字機關建設是數字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是通過數字化提升政府內部辦公效率與決策水平。但當前部分地區的數字機關建設仍停留在“無紙化辦公”層面,缺乏對辦公流程的數字化優化與決策支持系統的深度應用。例如,部分政府部門的OA系統僅用于文件傳遞與審批,未能實現對工作任務的數字化跟蹤、督辦與績效評估;又如,部分地區的決策支持系統缺乏多源數據整合與大數據分析能力,難以為重大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政務公開數字化方面,盡管各地已建立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公開渠道,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公開內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時、互動性不足等問題。例如,部分地區的政府網站公開的信息多為政策文件原文,缺乏通俗易懂的解讀與應用指引;又如,部分政務新媒體的互動功能薄弱,對群眾的咨詢與反饋回應不及時,難以滿足群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

  (四)數據要素利用不充分,公共數據的流動與價值釋放受到制約

  數據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核心要素,公共數據作為政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重要資源,其流動、開發與利用直接關系到數字政府的建設成效。但當前中國公共數據的利用仍面臨諸多障礙,數據價值未能充分釋放。

  1.基礎數據制度尚未健全。雖然國家數據局已啟動基礎數據制度的構建,但目前仍缺乏統一的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標準、數據產權界定規則與數據共享開放規范。一方面,公共數據分類分級不明確,導致部分地區對哪些數據可以共享、哪些數據需要保密界定不清,既影響了數據共享的效率,也存在數據安全風險;另一方面,數據產權界定模糊,公共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劃分不清晰,導致政府部門與經營主體在公共數據開發利用中的權責關系不明,影響了經營主體參與公共數據開發的積極性。

  2.數據共享開放水平偏低。數據共享開放是公共數據價值釋放的前提,但當前中國公共數據的共享開放水平仍有待提升。從共享來看,跨部門、跨地域的數據共享仍面臨“數據壁壘”與“數據孤島”問題。部分部門以數據安全為由,拒絕共享非涉密數據;部分地區的數據共享平臺僅實現了數據的物理集中,未實現邏輯關聯,難以滿足實際應用需求。從開放來看,公共數據開放的范圍窄、質量低。多數地區開放的公共數據多為統計數據、政策文件等基礎性數據,缺乏具有商業價值與社會價值的高價值數據;部分開放數據存在更新不及時、格式不標準等問題,難以被經營主體與社會公眾有效利用。

  3.數據產業化與市場化進展緩慢。公共數據的產業化與市場化是實現數據價值最大化的重要路徑,但當前中國公共數據的產業化與市場化仍處于起步階段。一方面,公共數據與市場數據的融合應用不足,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缺乏有效的數據合作機制,難以將公共數據的公信力與市場數據的靈活性相結合,開發出具有高價值的數據產品與服務;另一方面,公共數據交易機制不完善,缺乏專業的公共數據交易平臺與交易規則,導致部分可交易的公共數據難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價值變現。例如,交通、能源等領域的公共數據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但由于缺乏交易機制,這些數據多處于“沉睡”狀態,未能轉化為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

 ?。ㄎ澹┩度氘a出不匹配,財政壓力下可持續發展遇到挑戰

  數字政府建設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但當前部分地區存在“重投入、輕產出”的問題,投入產出比失衡,而經濟波動導致的財政壓力進一步加劇了這一挑戰。

  1.投入規模大但效能不彰。根據相關調研,中國每年數字政府建設的投入規模超過3000億元,涉及硬件采購、軟件開發、平臺建設等多個領域。但部分地區的投入未能轉化為實際效能,存在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等問題。例如,部分地區在省級平臺已建成的情況下,仍自行建設市級平臺,導致資源閑置;部分地區的數字政府項目追求技術先進性,投入大量資金引入高端技術,但實際應用率不足50%,未能發揮應有作用。

  2.人員與財政成本居高不下。數字化本應通過流程優化降低行政成本,但部分地區的數字政府建設反而導致人員與財政成本上升。例如,部分地區推行網格化治理,新增了大量專職網格員,這些網格員多由政府購買服務或勞務派遣,增加了財政負擔;又如,部分數字政府項目的運維成本高昂,每年的運維費用占建設成本的30%以上,長期來看給財政帶來了較大壓力。

  3.財政壓力下的投入收縮風險。近年來,受經濟波動影響,部分地區的財政收入出現下滑,數字政府建設的投入面臨收縮風險。對于依賴財政投入的數字政府項目而言,投入收縮可能導致項目停滯、運維中斷,影響數字政府建設的連續性與可持續性。如何在財政投入可能減少的背景下,實現數字政府建設的提質增效,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三、中國數字政府建設的優化路徑與著力點

  展望未來,《“十五五”規劃建議》中對數字政府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目標和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將數字政府建設作為治理現代化的核心支撐,深度銜接數字中國“2522”整體框架,以“全域慧智”為目標構建政府運行新范式。這標志著中國數字政府建設將逐步邁向“智能化、法治化、集約化”的新階段。為此,“十五五”時期數字政府建設和完善,要緊緊圍繞以下五個重點領域展開。

  (一)以提升整體治理能力為核心,錨定建設目標

  數字政府建設的最終目標是提升政府整體治理能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圍繞《“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的數字政府新的發展方向和2035年的建設目標,結合地方實際,將治理能力提升貫穿于數字政府建設的全過程。

  2035年數字政府建設目標明確提出,要實現數字政府體系更加完善、政府治理數字化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數字中國建設取得重大成就、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這就需要我們按照上述部署和要求,在未來五年的數字政府建設中,以提升整體治理能力為核心,緊緊圍繞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障政府高水平運轉、提供高質量公共產品、解決政府難點和痛點四大核心內涵展開。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要通過數字化賦能產業升級、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在保障政府高水平運轉方面,要通過數字化優化行政流程、提升決策效率,實現政府治理的精準化與高效化;在提供高質量公共產品方面,要聚焦群眾與企業需求,推進公共服務數字化、個性化、均等化;在解決政府難點和痛點方面,要針對部門協同不暢、監管能力不足等問題,通過數字化手段破解體制機制障礙。

 ?。ǘ┠劢ㄔO模式共識,構建“統分結合”的發展格局

  針對當前建設模式的不同選擇,要在實踐中逐步凝聚共識,構建“省級統籌、市級創新、基層應用”的統分結合格局,兼顧規模效應與靈活高效。這一思路與國務院2025年5月出臺的《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對政務數據共享管理體制、目錄管理、共享使用、平臺支撐的系統部署安排思路相契合??梢?,未來省級層面要聚焦“統籌規劃、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標準規范”四大核心職責:即統籌制定全省數字政府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與實施路徑;建設全省統一的數字基礎設施,包括政務云、政務網絡、數據共享平臺等,實現資源集約利用;統籌管理全省政務數據資源,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與共享機制,推動跨市、跨部門數據共享;制定全省統一的技術標準與業務規范,確保數字政府建設的統一性與兼容性。

  同時,賦予市級層面創新自主權。市級層面要在省級統一框架下,聚焦“應用創新、需求對接、落地實施”三大核心任務:一是結合本地實際,開發個性化應用場景,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數字政府服務;二是精準對接群眾與企業需求,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提升服務體驗;三是負責省級平臺的落地實施與運維管理,確保數字化應用在基層有效運轉。

  強化基層應用與反饋。基層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最終落腳點,要充分發揮基層的應用主體作用:一是推動數字政務服務向鄉、村延伸,實現基層辦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二是建立基層需求反饋機制,及時將基層在數字化應用中發現的問題與需求向上級反饋,為政策調整與平臺優化提供依據;三是加強基層數字化能力建設,通過培訓等方式提升基層工作人員的數字化應用水平。

  (三)以系統整合為突破口,破解協同治理難題

  系統整合是解決部門協同不暢、數據壁壘突出的關鍵,要以整合政府部門內部系統為突破口,推動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治理。推進橫向部門系統整合。橫向部門系統整合的核心是打破“煙囪式”建設格局,實現業務系統與數據資源的集中管理。一是明確綜合性的數字政府管理機構,統籌各部門的數字化建設工作,避免部門各自為戰;二是推進部門業務系統的集約化整合,將功能相似、數據關聯的業務系統整合為統一平臺,減少重復建設;三是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明確數據共享的責任清單與權利清單,強制推動非涉密數據的共享開放。例如,中央部委可率先推進本系統內的業務系統整合,建立全國統一的行業數據共享平臺,為地方跨部門協同提供示范。

  優化橫向部門機構設置。要按照數智時代的治理需求,通過AI賦能,優化政府橫向部門機構設置,構建“綜合性、融合性、專業性”并舉的機構體系。一是整合職能相近的部門,組建綜合性機構,減少部門數量,提升協同效率;二是設立專業化的數字政府支撐機構,負責數據管理、技術支撐、安全保障等工作;三是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針對復雜治理任務,組建臨時性的跨部門工作組,實現“一事一議、協同處置”。

  完善縱向貫通機制。縱向貫通的核心是實現國家、省、市、縣、鄉、村六級政務服務體系的無縫銜接。一是推進政務網絡向基層延伸,確保鄉村兩級能夠接入全省統一的政務網絡,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的縱向貫通,統一省、市、縣、鄉、村五級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編碼、流程,確保同一事項在不同層級的辦理標準一致;三是建立縱向數據共享機制,實現上級數據向下級推送、下級數據向上級歸集,為基層治理提供數據支撐。

  (四)以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為重點,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

  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釋放數字治理潛能,是“十五五”期間數字中國建設的重中之重,也是數字政府在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方面的重要內容。公共數據是數字政府建設的核心資源,要以公共數據的流動、開發、利用、共享為重點,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充分釋放數據價值。

  在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中,要把推進公共數據“四化”建設放在突出地位。按照數據要素的稟賦特性,推進公共數據的流動化、社會化、產業化、市場化。一是數據流動化,打破數據壁壘,推動公共數據在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經營主體之間、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的自由流動,通過流動產生價值;二是數據社會化,擴大公共數據的開放范圍,提升公共數據的可及性,讓社會公眾與經營主體能夠便捷獲取公共數據,享受數字化發展成果;三是數據產業化,以數據資源、特別是公共數據為重點,培育數據采集、清洗、分析、應用等全產業鏈,推動數據產業成為第四大產業;四是數據市場化,建立公共數據交易機制,允許除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之外的公共數據通過授權運營、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等制度規范,通過市場機制實現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實現。

  健全基礎數據制度。國家層面要加快構建基礎數據制度,為公共數據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制定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標準,明確核心數據、重要數據、一般數據的劃分標準,實行差異化管理;二是界定公共數據產權,明確公共數據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使用權歸相關政府部門,收益權歸財政所有;三是建立公共數據共享開放規范,明確數據共享的范圍、方式、程序,以及數據開放的條件、標準、渠道;四是完善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制度,建立數據安全審查機制與隱私保護規則,確保公共數據利用過程中的安全與隱私。

 ?。ㄎ澹┮越当驹鲂閷颍鰪姅底终l展的可持續性

  在財政壓力加大的背景下,數字政府建設要堅持“降本增效”導向,優化投入結構,提升建設效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優化投入結構,避免重復建設。一是推進集約化建設,省級層面要統籌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避免各地重復建設政務云、數據中心等硬件設施;二是優先保障核心領域投入,將資金重點投向數據共享、公共服務、數字監管等核心領域,減少非必要的技術研發與平臺建設投入;三是推廣低成本、高效率的技術方案,優先采用成熟的開源技術與標準化產品,降低建設與運維成本。

  建立科學的效能評估體系。數字政府建設效能評估體系,應將投入產出比、群眾滿意度、行政效率提升等作為核心評估指標。在人工智能規?;渴鸷蛻玫沫h境下,要進一步量化評估指標,如明確人員精簡比例、財政成本節約幅度、政務服務辦理時限壓縮比例等;二是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確保評估結果的客觀性與公正性;三是將評估結果與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掛鉤,倒逼地方政府重視數字政府建設的效能。例如,可將“一網通辦”事項的辦理時限壓縮比例、群眾滿意度等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推動地方政府提升數字政府建設效能。

  探索多元化投入機制。要打破單一的財政投入模式,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機制。一是引入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特許經營等方式,鼓勵企業參與數字政府項目的建設與運維;二是鼓勵公益組織參與,引導公益組織參與公共數據的社會化應用開發,提升公共服務的覆蓋面與質量。例如,部分地區通過PPP模式引入企業參與政務服務APP的開發與運維,既減輕了財政壓力,又提升了平臺的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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