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務于轉型跨越發展,現就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務服務便捷高效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依法行政、便捷為民、科學高效的原則,建立行為規范、運作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審批管理體制,加快建設服務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為轉型跨越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按照“環節少、時間短、流程優、服務佳”的要求,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簡化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審批行為,大力創新行政審批運行模式和審批方式,便利行政相對人,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三)總體目標。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減少,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得到全面清理和規范;審批層級和環節明顯減少,行政效率明顯提高;行政審批職能歸并改革逐步深化,審批行為實現公開透明、規范運作;行政審批相關制度和制約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行政審批實現提速提效。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四)精簡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第十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晉政發〔2011〕14號)要求,切實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和落實工作,防止出現擅自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防止出現行政審批項目取消或下放后監管職能“缺位”或“不到位”現象。要認真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意見》(晉政發〔2011〕18號)精神,突出投資、社會事業、非行政許可審批三個重點領域,繼續清理、精簡和調整現有行政審批事項。能減少的減少、能合并的合并、能改為備案管理的改為備案管理,原則上省、市、縣三級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應與東部沿海省份的層級、數量大體一致。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市、縣兩級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統一規范。加快推進擴權強縣工作,減少行政審批層級,擴大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五)優化審批程序。按照法定職責和履行職能的工作程序,科學設置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步驟、方法和運轉流程,力求使審批流程標準化、規范化。除需專家論證、聽證、查勘場地等行政審批事項外,審批過程應控制為“受理、審核、審批、辦結”四個環節。審批部門要依據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逐項編制審批流程圖、制作流程執行卡,明確審批環節名稱、辦理時限、具體操作程序等內容。對行政審批項目按即辦件、承諾件進行分類管理。即辦件本著“立等可取”的原則簡化審批流程;承諾件的流程設計要明確每個環節的責任人、權限、承諾時限。要切實改變部門內部對一個行政審批事項多頭審批、多層次審批、多環節審批的狀況,整合部門內部辦事環節,優化審批流程,建立部門內部并聯審查機制或聯合會審機制。關聯多個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科學分析審批鏈及各環節審批要素,按照相關性分段設計跨部門審批流程,由牽頭部門按照并聯審批的要求,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審批流程圖,確定各部門實施審批的環節、步驟及辦理時限標準。對審批部門編制的審批流程圖由專家審查、同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備案,并以圖版形式全部予以公示。

  (六)規范審批行為。完善集中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省直部門設立服務大廳或窗口,市、縣兩級審批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統一提供集中政務服務。強化現場審批授權,嚴格落實“一審一核、現場審批”的規定,進一步提高現場審批落實率。堅決杜絕“體外循環”和讓申請人“兩頭跑”的現象發生。嚴格落實首次辦理即登記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審批部門受理窗口必須出具加蓋行政許可受理專用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行政相對人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時,審批部門即予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批部門應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審批部門要對照審批流程圖制定規范的受理、一次性告知、交接、許可、不予許可等文書,提供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申辦材料示范文本,并通過多種途徑全面公開。嚴格落實限時辦結制度,審批部門應公開承諾專家論證、聽證、查勘場地等環節的辦理時限。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統一建賬、統一收繳、統一管理。政務服務場所應配備熟悉業務的專門人員,做好審批業務的指引、咨詢和答疑工作。加強各類審批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審批部門和審批工作人員的履職能力。不具備法定權限的審批主體不得履行審批職能,非審批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從事審批工作。

  (七)創新審批模式。完善集中審批功能,推進部門內部審批職能整合,建立與“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體制相適應的運行機制。逐步將市、縣兩級審批部門的審批職能歸并整合到審批科室并整建制進駐審批服務中心。建立聯合審批高效辦理機制,重要行政審批事項采取串并聯組合的關聯審批模式,實行“同步受理、牽頭協同、信息共享、資料互認、關聯審批、聯合勘察、會議協調、超時追責”的辦法。重大投資項目審批一般采取聯審會議形式,全程推行聯合審批方式,切實消除行政審批事項之間互為前置條件的現象。

  (八)健全信息平臺。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完善電子政務建設,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統一、集中、實時的政務服務信息平臺,實現部門、地方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制定出臺電子政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工作流程和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網上審批平臺建設,擴大和完善審批網絡功能,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聯審聯批服務,打造網上行政審批事項“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結的有序、高效審批流程。大力推行審批業務網上下載、申報、預審、審批、繳費和查詢,以及申辦材料快遞等政務服務新模式。審批部門網上受理的審批事項,應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一網受理(國家、部委有明確規定除外),不得以網上受理為由拒絕在窗口受理該類事項,或要求相對人將申辦資料直接遞交后臺審批處室。

  (九)完善服務機制。堅持以改革的精神、創新的思路、發展的辦法,積極創新政務服務管理工作。完善依法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審核論證機制。研究建立專家咨詢和民意征集機制,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進行聽證。拓寬政務服務領域,探索在政務服務場所內設立行政復議、調解、仲裁服務機構,鼓勵非營利性中介組織進入政務服務體系。進一步強化便民服務功能,條件成熟的鄉鎮(街)應建立居民政務服務點,代辦居民申辦的各類事項。

  三、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效能監察力度

  (十)強化電子監察。進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逐步建立與行政審批運行機制相匹配的省、市、縣分級管理和信息互聯互通的網絡體系。審批部門應將所有審批事項納入本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并將每個事項各審批環節的審批結果傳輸給電子監察系統。各級監察機關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批準、辦結和告知等環節實施網絡全程監控。通過電子監察系統實行超時辦結事項紅牌警告制度,對未按規定報送行政審批數據的行為要給予適時告誡,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審批行為。

  (十一)嚴格責任追究。各類審批事項的實施過程要主動接受群眾、社會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各類審批事項的審批案卷進行檢查。組織對各級審批部門機關作風和服務效能開展明查暗訪,全面落實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部門首長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要認真受理、調查、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同級政務服務機構以及各級審批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訴,在本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監察室和受理窗口及時處理有關投訴事宜。對各類違反行政審批相關規定的行為要嚴格責任追究,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以及吃拿卡要等違紀違法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協調推進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行政服務便捷高效是加快轉變政府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政務服務效能、推進轉型跨越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此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組或審批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協調、審批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省直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對涉及本系統的審批事項要提出上下銜接的具體意見和辦法。審批部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行政審批決定公示制度、行政審批聽證制度、重大行政審批決定報告制度以及行政審批跟蹤和信息反饋制度。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本級跨部門審批事項、下級政務服務工作的協調督辦,對同級審批部門辦理的審批事項實行統一的服務評價,會同本級監察機關對政務服務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十三)積極推進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抓緊制訂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整體部署、分步實施。一是精簡、規范行政審批事項,二是優化行政審批流程,三是完善行政審批制度體系,四是推進擴權強縣工作,五是完善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系統。各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組及辦公室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整體進展情況,有針對性地強化指導,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