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含濟南高新區、萊蕪高新區、市南部山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園林和林業綠化、審計、國資及行政審批主管部門,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

  為加強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優化營商環境,防范市場風險,保障交易參與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濟南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印發《濟南市公共資源交易擔保管理辦法》的通知(濟發改公管[2020]194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