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有關要求,聚焦市場主體關切,以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痛點和難點為導向,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石景山區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北京市建設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自貿試驗區為契機,立足區域實際,對標先進水平創新做法,縱深推進石景山區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增強改革的精準性、有效性,扎實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實落細,有力支撐京西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滿意度,提高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改革獲得感,努力打造首都營商環境新高地。
二、重點任務
(一)營造更加高效的投資環境
1.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以高效辦成項目前期“一件事”為目標,健全項目前期統籌推進機制,落實本市重大項目儲備管理辦法,按照市級要求進一步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不斷精簡優化審批程序、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牽頭部門:區發展改革委)
2.深入推進規劃用地審批改革。(1)加強規劃用地與政府和企業投資決策的銜接,加快推進各類規劃數據銜接整合,消除規劃沖突,推動各類規劃底圖疊合,實現各部門底圖共享、實時查詢和業務協同,為政府和企業投資決策創造條件。(2)落實區域評估實施方案,依據本市關于環境、水等領域評估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要求,對區域內建設項目可采取直接準入、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等多種方式簡化管理。(3)制定本區房建、市政項目審批權限清單,提高辦理效率,減少企業申報辦理時間。(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城市管理委、區生態環境局)
3.深化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1)按照市級要求,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優化精簡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審批事項、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于社會投資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施工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3)全面推進“多測合一”,按照市級要求,優化整合用地、規劃、施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階段測繪事項,對同一標的物測繪成果有關部門共享互認,減少企業測繪次數。(4)落實建筑師負責制指導意見,針對民用建筑和低風險工業建筑項目試點推行免除施工圖設計審查、規劃驗線、施工放線復驗等手續。(5)公開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圖、各區域地質條件與地質災害防治要求等信息,為企業自主開展初步勘察設計提供便利。(6)依托市級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平臺,加強本區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根據風險等級確定質量安全監督檢查頻次和內容,低風險項目只進行1次檢查。(7)深化工程竣工驗收“多驗合一”改革,依托市級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服務平臺,優化聯合竣工驗收流程。推行低風險項目不動產登記和聯合驗收合并辦理,進一步壓減首次登記時限。(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政務服務局)
4.全面提升市政服務水平。(1)深化市政設施接入審批改革,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占道施工許可等環節實行并聯審批,并探索實行接入告知承諾制;取消水、電、氣、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接入報裝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2)按照市級要求,推進市政“一站式”全程便捷服務,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辦”,申請人僅在線提供規劃許可證、產權證、身份證件等信息即可辦理市政接入業務。(3)落實市政接入項目“非禁免批”改革,進一步明確細化公開禁止區域范圍,針對5G基站接電項目在禁止區域外免除占掘路審批。(牽頭部門:區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政務服務局)
5.創新城市更新項目審批模式。(1)利用北京市老舊廠房及設施改造支持政策,積極爭取試點,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優先支持利用老舊廠房及設施,發展“兩業融合”及現代服務業項目,促進產業提質升級。(2)落實本市《關于開展危舊樓房改建試點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優化審批程序,簡化前置條件,壓縮審批時間。(3)加快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市政專業管線改造,積極爭取試點,提高審批效率,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實現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小區市政專業管線改造同步實施。(4)探索創新模式口文保區城市更新項目規劃實施路徑,參照東城區文保區登記方法,創新不動產登記辦理模式,提升模式口文保區辦證率。針對保護性修繕、恢復性修建及土地供應三類項目,形成不同規劃實施路徑,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
(二)營造更加便利的市場環境
6.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1)全面梳理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體育等領域準入事項,明確事項名稱、申請條件和材料、辦理流程等內容并向社會公開;對于企業資質、資金、股比、人員、場所等設置的不合理條件要立即清理。(2)通過營業性演出在線審批系統實現跨區演出信息共享,對于獲得全國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批準的營業性演出等項目,在批準舉辦日期起一年內再次申請舉辦,實行事前備案管理,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批。(牽頭部門:區政務服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和旅游局)
7.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市場準入環境。(1)按照市級要求,將新業態新模式涉及納入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行政許可,向社會公開,在區政務服務大廳開設電競賽事、互聯網醫療等綜合窗口。(2)支持電競賽事發展,按照市級要求簡化電競賽事相關審批,將賽事許可和安全許可合并辦理,實現一次申報、并聯審批;依據參加電競賽事運動員身份確認函,為境外參賽人員提供簽證便利化服務。(3)優化互聯網醫療發展環境,鼓勵支持醫療機構對接互聯網平臺,市場主體可以同步申請設立實體醫療機構和互聯網醫院,實現“同審批、同發證”;推動開展互聯網復診、健康咨詢等服務。(4)提高自動駕駛測試效率和透明度,按照市級要求,推動自動駕駛封閉場地測試結果異地通用互認,向社會公開封閉場地測試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并進行監管。(牽頭部門:區政務服務局、區委宣傳部、公安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交通支隊)
8.深化“證照分離”改革。(1)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按照國家“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要求,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全區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一般性經營。(2)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按照市級要求,2021年底前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力爭達到100項以上。(3)爭取開展食品類相關許可事項“證照聯辦”改革試點,實現企業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一次申請、并聯審批。(4)落實“一照多址”改革,市場主體已公示其分支機構實際經營場所或在營業執照注明分支機構住所的,各審批部門依法為其分支機構辦理相關許可事項審批手續。(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務服務局,各相關部門)
9.持續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鼓勵金融機構加強知識產權融資業務。鼓勵稅務、人力社保等政府部門和公共服務企業建立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加強與金融機構數據信息歸集共享,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投放。(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稅務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0.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研究制定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貸款方案,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再擔保政策,在部分銀行開展試點,向貸款困難、貸款利率過高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政策傾斜,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牽頭部門:區金融辦)
11.深化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改革。(1)落實北京市集中采購機構協議入圍招標結果,減輕企業負擔,增加企業參與機會。(2)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收取和退還。嚴格要求采購人及中介機構遵守退還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石景山區政府采購中心作為集中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牽頭部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
12.拓展新場景應用。(1)引導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中關村石景山園、北京銀行保險產業園等產業功能區科技型創新企業,開展應用場景項目示范,并給予資金支持。(2)重點圍繞“科技冬奧”智能化服務與體驗,鼓勵云轉播等智能技術發展,支持應用場景示范項目建設,加強新技術、新產品成果轉化應用。(牽頭部門:區科委、園區管委會)
(三)營造更加開放的貿易環境
13.提升企業雙向投資興業便利度。(1)按照市級要求,實現外籍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或者遠程視頻進行稅務實名認證。(2)提升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一窗辦理”水平。(3)出臺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為集聚開放發展資源提供政策支撐。(牽頭部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
14.提升外貿服務水平。(1)進一步簡化外貿服務事項,擴展服務內容,推進外貿全流程“非接觸式”政務服務。(2)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小額統保業務辦理進大廳,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降低企業出口收匯風險。(牽頭部門:區商務局、區政務服務局)
15.提供國際人才工作生活便利。(1)全面落實外籍人才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審批事項“一窗受理、同時取證”,積極爭取持人才簽證的外國人才免辦工作許可試點。(2)允許外籍人員使用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開辦和參股內資公司。(牽頭部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
16.深化國際人才專業化服務品牌建設。(1)全面落實“景賢計劃”,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在石景山集聚發展。(2)加快建設新首鋼國際人才社區,發揮海外院士專家北京工作站、石景山國際人才服務中心等平臺作用,構建多層次、多維度政務網絡體系,拓展應用“互聯網+人才服務”模式,為外籍人才提供社保、薪酬、生活服務和專屬服務等方面定制服務,為外籍人才開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支持和便利。(牽頭部門:區委組織部、區西部建設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7.搭建國際商事與人才綜合服務平臺。整合商事綜合服務、人才專項服務、工作生活軟服務等,打造集企業服務、人才服務、展覽展示、國際交流空間等功能為一體的企業和國際人才綜合性服務平臺,為海外企業、人才“引進來”和本土企業“走出去”提供全流程服務。(牽頭部門:區委組織部、園區管委會、區商務局)
(四)營造更加穩定的就業環境
18.降低和簡化部分行業就業條件。(1)按照市級要求,推動勞動者在轄區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入職體檢結果互認。(2)加快推進職業資格改革,按照國家規定取消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全面推進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3)按照市級要求,簡化就業手續,推動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證。(牽頭部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促進人才流動和靈活就業。加強就業服務,將靈活就業、共享用工崗位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建立市場化服務平臺,引導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實現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互聯,加快推進“一點存檔、多點服務”。(牽頭部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營造更加優質的政務環境
20.重點提高政務服務質量。(1)改革創新審批方式,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落實市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對于保留的51項證明,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外,全部實行告知承諾制。(2)進一步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落實《北京市電子印章推廣應用行動方案》,運用電子印章在涉稅事項、社保登記、公積金等領域率先實現無紙化。(3)持續簡化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區級“全程網辦”事項比例達到80%以上,推動一批跨部門、跨層級聯辦事項“全程網辦”。不斷完善以“e窗通”為基礎的一體化在線服務平臺,強化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實現注銷通知書電子送達功能;積極爭取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注銷試點,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4)用好健康云平臺,配合推進居民健康檔案及身份識別、電子病歷、診療信息、報告單結果等信息在不同醫院互通互認,減少群眾重復辦卡,減少不必要的重復檢查。(5)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平臺同標準受理、無差別辦理。(6)持續改進窗口服務,全面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容缺受理、雙向寄遞、并聯辦理、限時辦結,不斷提升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水平。(7)完善“好差評”制度,健全“好差評”評價結果通報、整改、監督工作機制,完成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業務系統與“好差評”系統對接工作,實現服務窗口和渠道全覆蓋。(牽頭部門:區政務服務局、區司法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各相關部門)
21.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水平。(1)按照市級要求,簡化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將全部稅收優惠核準轉為備案或申報即享,不再設置審批環節。(2)實行企業所得稅(預繳)、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5稅種合并申報,實現增值稅、消費稅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合并申報,減少納稅申報次數4次。(3)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流程,企業網上納稅和退稅申報可“一表”同步辦理。(4)優化增值稅發票審批服務,對于連續辦理發票增版增量業務且符合實際經營狀況的企業,實行發票智能實時審批,及時為其調整發票核定數量或版面,切實滿足企業合理的發票使用需求。(5)進一步擴大“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范圍,實現全部涉稅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主要涉稅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6)積極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在集貿市場全面推行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牽頭部門:區稅務局)
22.不斷推進不動產登記便利度。(1)進一步提高企業不動產登記“全程網辦”效率,推行存量房交易稅款智能審核,減少企業辦理等待時間。(2)落實市級要求,推動個人不動產交易便利化改革,開展個人不動產登記身份信息變更和存量房買賣電子完稅證明網上辦理,實現中介機構辦理個人存量房屋買賣業務全程“一網通辦”。(3)按照市級要求,推動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企業信息共享,實現同步過戶。(牽頭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稅務局、區城市管理委)
23.推進政務服務智能化。加大政務服務區塊鏈應用,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優化業務流程,強化業務協同,促進條塊聯通和上線聯動,實現網上、掌上智能申報、智能組檔、智能匯聚,實現24小時“智能自助”,實現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間、增效率。(牽頭部門:區政務服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相關部門)
24.深化信用創新應用。(1)深入開展“信易+”創新示范應用,引入“信用+保險”工具,為守信人員提供門急診先看病后付費、信用住院免押金等便利化服務;總結試點經驗,在區級醫院和社區服務中心繼續推廣“信用+醫療”應用試點。(2)加快預付式消費信用監管和服務平臺建設,推行準入核驗備案和失信禁入制度,實現“預付消費”事前查詢、事中留痕、事后維權監管閉環,打造“預付式消費”信用場景。(牽頭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衛生健康委、區委政法委)
25.提升政策兌現服務效率。(1)借助區級經濟大腦,打造全區惠企政策兌現平臺,集政策發布、申報、兌現管理,稅務、信用、財政等多方聯合審核于一體的線上兌現平臺。企業可通過線上兌現平臺與“北京石景山”APP、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官方統一渠道對接,實現統一平臺、統一入口,方便企業群眾查詢辦理。(2)在稅務領域,應用人工智能新技術,探索開展“政策找人”精準服務,依托微信公眾號、京稅通平臺、電子稅務局等平臺建設,借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推送方式,實現稅收政策精準投遞、定向跟進輔導,實現稅收優惠“應享盡享”。(牽頭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政務服務局、區稅務局、區投促中心、區融媒體中心)
(六)營造更加規范的監管執法環境
26.大力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1)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按照不同風險級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大幅壓減檢查次數。(2)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除市場監管領域外繼續擴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范圍,各部門涉企“雙隨機”檢查事項覆蓋率不低于90%。(3)按照市級要求,進一步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落實第二批跨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將各部門檢查頻次高、干擾大且適合合并的檢查事項全部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部門)
27.加強全流程信用監管。積極推動告知承諾事項違諾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和流程落地,完整記錄承諾履行信息,并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按照市級要求,對履諾記錄良好的市場主體給予優惠和便利,對失信違諾的加大追責和懲戒力度。(牽頭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部門)
28.創新包容審慎監管。(1)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重點領域數據匯集,強化風險跟蹤預警。(2)落實本市新產業新業態包容審慎監管實施細則,探索開展網上直播和短視頻營銷等領域“沙盒監管”。(3)對于在線旅游服務不誠信、濫用技術手段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首先通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并責令其限期整改。(4)落實市級要求,按照各領域完善后監管標準體系,鼓勵行業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標準,在更多領域推行企業標準“領跑者”機制,推動產品競爭力提高和產業轉型升級。(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文化和旅游局)
29.探索智慧監管新模式。(1)建設智慧監管系統,率先在冬奧核心區實踐智慧監管新模式,篩選冬奧核心區商戶作為監管對象,重點圍繞餐飲安全和冷熱鏈運輸等方面,部署安裝一批智能設備及遠程監控設備,智能抓取風險隱患,實現智能化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營造安全放心市場環境。(2)梳理全區合法經營房屋底數,在區空間資源服務平臺中建立區房屋基礎專題庫,將基礎數據推送至街道綜合平臺進行應用,切實加強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3)在區城市管理平臺基礎上,建設“地下管線監督共享系統”,實現道路施工信息共享發布、巡查監督和統計管理等功能,切實減少因施工挖掘造成的地下管線事故。(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城市管理委)
30.進一步規范監管執法。(1)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行業、領域,根據市級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標準和流程,規范執法標準和行為,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2)實施各部門雙隨機檢查總量控制,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切實增強涉企檢查的規范性和系統性。(3)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對能夠通過非現場監管方式實現監管效果的事項,不再納入現場檢查。(4)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按照違法行為危害性和具體情節實施定檔分階裁量,解決執法不公、裁量失度問題。(5)落實執法容錯糾錯機制,通過說服教育、行政指導等柔性執法方式,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處罰。(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城市管理委、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各相關部門)
(七)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環境
31.強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1)進一步深化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力爭簡易程序及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達到80%。(2)發揮疫情期間建立的“云法庭”作用,鼓勵區法院推行網上審判。(3)支持區法院擴大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獨任制適用范圍,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普通程序案件可由1名法官審理,進一步提升案件審判效率。(4)支持區法院進一步規范執行行為,嚴格控制執行工作各環節時間節點,嚴禁超標查封,最大限度減小執行工作對企業正常運營影響,切實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牽頭部門:區法院)
32.建立完善企業破產制度。(1)落實市級要求,強化府院聯動機制作用,落實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破產規則,簡化破產程序、降低破產企業處置成本。(2)在區政務服務大廳設立破產事項窗口,為破產管理人辦理業務提供便利。(牽頭部門:區法院、區政務服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3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現和懲處力度,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領域,落實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等制度;落實市級知識產權案件類型化裁判賠償規則,參考第三方評估合理確定知識產權損失標準。(牽頭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區法院)
34.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務。將“五聯五進”黨建法治共建平臺延伸至區市場監管局、中關村石景山園,建立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會商機制,堅持支部對接、走訪聯絡、定期通報、在線普法,為高新技術及文化創意企業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務。(牽頭部門:區法院、區市場監管局)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機制,實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以主管區領導牽頭,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協同配合,一體化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加強營商環境專班建設,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地。(牽頭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部門)
(二)完善長效機制
加強營商環境督查考核,通過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進行不定期考核,并將結果納入績效管理。(牽頭部門: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務服務局、區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政企溝通服務
以12345企業服務熱線為基礎,對企業訴求“接訴即辦”,按規定時限協調解決市場主體問題建議,提升服務企業水平。開展 “一把手走流程”活動,各部門要進一步查找辦事流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服務。增強服務企業意識,發揮企業服務包機制作用,建立服務包企業數據庫,開展招商引資企業綜合分析,理清企業遷出原因,找準服務方向,實行全過程管理,主動服務、熱情服務、靠前服務,做到“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牽頭部門:區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區投促中心,各相關部門)
(四)抓好惠企政策兌現
各部門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企業實際需要精準推送政策,出臺惠企措施時要及時公布相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線上兌現”,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大數據應用等方式,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于政府專項資金補貼、重點項目支持等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材料、辦事流程等申報手續,邀請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重點圍繞惠企政策申請流程、操作指南等開展政策解讀,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牽頭部門:區政務服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投促中心,各相關部門)
(五)建立常態化建言機制
以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為目標,推進營商環境改革,提升政府透明度和企業群眾參與度。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政策時,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注重發揮行業協會、企業家、專業人士作用,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社會咨詢機制,不斷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政策覆蓋面廣的重要政策,在政策起草階段,邀請專業機構開展評估論證。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企業經營者、有關社會人士作為監督員,定期開展營商環境巡查,及時聽取意見和建議,督促各部門及時查實整改問題。(牽頭部門:區工商聯)
(六)廣泛開展宣傳培訓
各部門要主動發布和解讀改革政策,及時總結宣傳改革做法和經驗,為企業和群眾查詢和掌握政策創造便利。要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廣泛開展“小小窗口,滿滿服務”專項行動,不斷提高一線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區融媒體中心、區政務服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