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張店經濟開發區,區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淄政辦發〔2021〕10號)要求,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簡政放權,切實釋放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一)系統梳理現有審批事項和備案事項,強化實施情況監督。

  1.規范行政許可事項管理,開展變相審批許可清理整治回頭看,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變相實施審批和許可問題線索,區有關部門單位就公開征集反映的問題和自查問題分別制定整改方案,提出簡化、優化管理措施,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強化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監督。(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行政備案事項管理,編制公布區級層面設定的行政備案事項清單。(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精簡各類審批,強化審批責任意識。

  1.做好市級調整下放行政權力事項承接落實工作。積極承接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積極配合市政府做好省政府《關于調整實施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3號)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擴展到其他13市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研究論證現有區級行政權力事項,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及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建議相關有設定權限的上級機關分類實施取消或轉變管理方式。(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區投資項目“1+N”審批制度改革提質擴面,積極配合市政府開展“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國家級標準化試點工作,建立“投資項目聯合審批”標準體系并規范高效運行,持續提升投資項目審批效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對同一階段、同一部門辦理的多個審批事項合并為一個事項。推動實施建設工程施工綜合許可改革,整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消防設計審查”等多項審批事項。對于能夠通過征求意見方式替代的事項,轉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精簡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事項,壓縮審批時間。(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事前審批精簡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落實國家壓減涉及工業產品的強制性認證事項要求,大力推行產品系族管理,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措施,指導相關企業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自我聲明》完成自我聲明評價程序。(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藥店開設審批,對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此類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條件、材料、程序等進行梳理、分析、研究,明確告知承諾內容和流程。組織開展零售藥店分級管理工作,實施網格化監管。(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梳理調整數字經濟領域行政審批、市場準入、檢查檢測、行業監管等權責事項,放寬市場準入。有效治理移動應用程序(APP)重復檢測。(區發展改革局、區大數據中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改革創新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效率。

  1.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成效,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改革要求,確保改革實效。(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政務服務告知承諾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改革推進力度。按照國務院部署和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將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人身生命財產安全以外的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告知承諾實施范圍,力爭推進區級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力創建“無證明城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托數據歸集和共享,全面推進“減證便民”,堅持法無規定一律取消,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堅持法有規定無需提交,充分利用數據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等方式,實現辦事過程無需提交證明材料,變“群眾跑腿”為“干部跑腿”“數據跑路”,實現從“減證便民”向“無證利民”的轉型升級。(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推廣應用企業注銷“一網通辦”系統,建立部門間業務協同機制,對企業注銷進行同步指引,實現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擴大簡易注銷適用企業范圍,壓縮簡易注銷公告時間,壓減簡易注銷材料,推行簡易注銷“全程網辦”,實現企業便捷退出市場。進一步優化稅務注銷流程,實現清稅證明信息自動推送,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稅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高監管能力和質量,切實管出公平秩序

  (五)強化數字化、綜合化、公平化監管,提高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1.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級有關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適用的執法裁量基準。(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推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協調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部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和部門聯合抽查年度計劃,繼續做好部門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動態更新,落實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日常監督抽查等監管手段深度結合,瞄準高風險等級實施全面監管、精準監管,對守法誠信企業無事不擾。(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托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加強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等平臺數據匯聚共享,根據省“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和風險識別,做到及時處置、按時反饋,扎實推進常態化、精準化、智能化應用。(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司法局、區大數據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清單、應用清單、聯合獎懲措施清單,提升信用信息歸集應用水平。加強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加大失信“黑名單”公示力度,嚴格落實聯合懲戒機制,形成對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的倒逼效應。積極做好破產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工作。(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監管標準體系,推動產品競爭力提高和產業轉型升級。

  1.根據省、市部署要求,結合上級相關工作推進情況,組織梳理區級層面市場監管重點領域監管事項清單,制定監管規則和標準。(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制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等領域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動態調整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和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處罰事項清單,進一步規范相關執法程序。(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張店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和旅游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聚焦優勢產業領域,促進先進標準的供給和實施。推動企業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加強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城管執法行為、程序和標準,完善城管執法領域輕微違法不罰和輕罰制度,建立動態清單,實施柔性執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守住安全和質量底線。

  1.加強疫苗監管,組織對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的疫苗質量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區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2.分析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組織開展重點領域特種設備風險研判和隱患治理。依法組織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形成閉環管理,對在使用環節有投訴舉報和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生產單位和重點設備使用單位實施重點檢查。(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制度,制訂公布醫保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評價指標,推進醫保信用歸集應用,強化失信約束。定期公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等信息。建立欺詐騙保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對欺詐騙保行為加強部門聯合排查。持續加大醫療市場的監管力度,深入開展衛生監督執法“藍盾行動”,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綜合執法檢查,持續開展打擊醫療亂象專項整治。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增強企業隱患查改本領,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部門間的監管協作和執法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市醫療保障局張店分局、區衛健局、區應急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嚴肅懲處有關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1.全面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掛牌督辦一批重點案件。(區市場監管局、張店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法院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培訓,對規模以上食品企業培訓率達到12%以上。充分利用好區政府網站等政務公開平臺,宣傳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鼓勵和支持規模以上食品企業采用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入推進移動應用程序(APP)侵害用戶權益整治行動,對應用分發平臺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利用移動應用程序(APP)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宣傳教育,提升網絡數據安全防護意識和水平,探索推進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全面落實投訴舉報快速回應機制。(張店公安分局、區委網信辦、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創新包容審慎監管,選取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讓監管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1.研究制定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發展數字經濟、構建數字社會的政策措施,制定并落實支持大數據及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大數據產業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區大數據中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行政指導工作機制。按照行政執法全領域、全過程實施行政指導的要求,制定出臺全面推行行政指導工作的實施方案,區級行政執法部門按照全覆蓋的原則梳理編制行政指導事項目錄清單,綜合運用政策指引、行政建議、規勸提示、表揚獎勵、告知提醒、案件回訪等方式,給執法對象予以行政指導,實現行政管理由剛性監管向柔性服務轉變。(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認真落實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的有關政策, 對獨角獸類、瞪羚類企業,自認定公布之日起5年內在區級“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實行免檢,涉及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投訴舉報、上級要求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檢查,不在免檢范圍。(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扎實開展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持續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加大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處力度,加強網絡電商價格行為監管。(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積極配合市里進一步完善《淄博市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通過引進市場化保險運作模式、貼息資助和評估評價費補貼,解決中小微專利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推動專利權質押融資件數和金額穩步增長。在我區優勢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完成15個專利導航項目,培育規模較大、布局合理、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價值專利組合。依托淄博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對專利權人有意愿開放許可的專利,12月底前集中公開相關專利基礎數據、交易費用等信息,方便企業獲取和實施。強化政策宣傳,積極鼓勵中小微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等使用方依托科研設施與儀器開展創新活動。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企業等科技資源集中的單位在省儀器設備網注冊成為會員,使用創新券對外開展科技創新服務。(區市場監管局、區教體局、區科技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積極配合市里做好提升“健康淄博一卡(碼)通便民服務平臺”功能,打造“張店模式”的互聯網醫院。2021年,推進區人民醫院、區婦保院預約診療平臺建設。(區衛健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提升服務水平,提供便捷高效政務服務

  (十) 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24 小時不打烊”在線政務服務。

  1.持續優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推動市、區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和跨區域互認共享,完成統一身份認證升級,拓展深化電子證照在各領域應用。持續優化政務服務APP功能,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應接盡接”。推行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便民舉措,配備引導人員,設置現場接待窗口,優先接待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為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提供咨詢、引導、幫辦代辦等便利化服務,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推廣“一站式”服務,改善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辦事體驗。(區大數據中心、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張店公安分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雙全雙百”工程。圍繞個人、企業全生命周期梳理完善個人、企業全生命周期事項清單,各推出100件高頻事項集成辦、極簡辦、全域辦。圍繞個人、企業全生命周期事項各階段,推行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模式,進一步精簡辦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優化辦理流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推廣“非接觸式”辦稅,按照“一網通辦”“一網通管”“一表申報”、一次繳納的目標,加大集成力度,完善多渠道非接觸辦稅繳費服務,2021年年底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理。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推行無感實名辦稅系統,實現“一次身份識別,再次無感進廳”,進一步優化服務、防范風險。按照稅務總局《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及省、市稅務局的統一部署要求,結合“無證明城市應用系統”的推廣應用,積極做好相關稅務證明事項落實工作。(區稅務局牽頭負責)

  4.不斷提升水電氣暖網等市政公用行業服務水平,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過程網上辦理。探索開展水電氣暖綜窗集成服務模式,解決業務辦理分散和信息重復申報問題。外線工程涉及到的審批事項,由負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的部門牽頭,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統一出件”。(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店分局、張店供電中心、區水利局、區大數據中心、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優化醫療服務,群眾可自主選擇電子健康卡、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看病就醫,參保群眾可自主選擇使用社保卡(含電子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報銷支付。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碼)通便民服務平臺,建立完善基于互聯網向居民提供醫療、健康、互聯網醫院服務相互融合的智慧型醫療健康服務體系,涵蓋健康檔案、家庭醫生簽約、慢病管理、婦幼管理等多項內容,實現全區居民醫療健康數據的實時匯總,形成全、真、活、可用的全生命周期的居民健康檔案。推進醫保電子憑證在就醫購藥中的應用,促進醫保和醫療信息系統的數據共享。(區衛健局、市醫療保障局張店分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動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全省通辦”“跨市域通辦”,滿足企業群眾多方位辦事需求。

  1.推進國家“跨省通辦”事項和省級“全省通辦”事項在我區落地。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通辦事項辦理窗口,提供幫辦代辦、咨詢引導服務,提供線上線下申報指導、異地幫辦代辦、遠程視頻會商、申報材料寄遞等服務。并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對“跨省通辦”“全省通辦”事項動態調整。深化全程網辦,依托省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跨省通辦”“全省通辦”“跨域通辦”“市域通辦”專區,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網上服務。(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積極與省垂業務系統、市自建業務系統對接。協調數據需求部門根據國家共享數據清單,提出數據共享需求,實現數據資源共享應用。(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深入推進“一窗受理”“一鏈辦理”“一號響應”,推進更多高頻民生事項“一件事一次辦”。

  1.持續推進“一窗受理”改革,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完善“好差評”制度,暢通評價渠道,現場服務“一次一評”,網上服務“一事一評”,全力提升政務服務“好差評”主動評價率,以系統對接為抓手推動評價數據及時歸集。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政務服務特邀監督員、政務服務管理人員等對政務服務機構、平臺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差評核實、整改反饋和申訴復核機制,強化差評問題整改,倒逼政府部門深化改革、改進服務。(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不斷擴大“一鏈辦理”服務范圍,推進“一鏈辦理”與“一業一證”深度融合。提高“一鏈辦理”“一業一證”服務的精準化,推行“一次告知”,引導指導服務對象填寫“一張表單”,提交“一套材料”,實現涉企便民服務“一件事一次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建設不動產登記主題庫。積極推動不動產登記全面納入政務服務平臺,推進不動產登記與水電氣暖過戶協同辦理“一窗受理”。鼓勵銀行機構向信譽優良的房地產企業、經紀機構延伸服務網點,設立便民服務點,通過聯網或“一網通辦”平臺開展抵押登記不見面審批,切實提高抵押業務受理、審核效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店分局、區大數據中心、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

  (十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 借助大數據篩選等主動發現、及時施救。

  1.全力推進跨統籌地區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一地辦理”;簡化工傷保險領域證明材料,壓縮工傷認定辦理時限,原則上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9個工作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配合市里完善淄博醫保熱線運行模式,提升熱線的便捷度和效率,做好熱線整合和對接工作。(市醫療保障局張店分局牽頭負責)

  (十四)以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1.優化車檢服務。深入優化交車代檢“交鑰匙”服務及交通管理“12123”手機APP預約檢驗。深化“環檢、安檢、綜檢”三檢合一,優化流程模式,提升服務標準,打造檢測流程最簡最優模式。(張店交警大隊、市生態環境局張店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

  2.提高公共體育場館管理服務水平。體育健身場館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推行智慧化管理運營模式,提升網上服務水平。完善場館配套服務,配備體育鍛煉必要的設備用品和急救藥品。建立應急救治機制,加強工作人員急救技能培訓,確定定點急救醫院。充分發揮公共體育場館健身站點和社會體育指導員作用,加強對健身群眾的指導和服務。(區教體局牽頭負責)

  3.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共廁所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新建公廁基本達到一類標準,改建公廁基本達到二類標準,內部設施完善實用,男女廁位設置為2:3或1:2,建設無障礙設施。嚴格執行管護標準,將城市公廁管理納入數字化城管平臺網格巡查重點內容,數字城管采集員每天對網格內公廁巡查至少一次,發現問題上傳平臺,進行整改督辦。積極運用市場經濟手段,探索推廣“以商建廁、以商養廁”等模式。(區市容環衛服務中心、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負責)

  (十五)堅持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做好招商引商、安商穩商工作。

  1.深入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開展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規范性文件等專項清理,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切實保障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區商務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司法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通過山東省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外商投資企業首席服務官制度等平臺和機制,加大跟蹤服務力度,全力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舉辦“春風行動”“就業援助月”等專項公共就業服務活動,根據企業用工需求,及時解決用工問題。提高外資企業資本金使用效率,推進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縮短資本金結匯支付時間。進一步優化外匯窗口服務,持續提升外資企業外匯行政許可電子化和事前指導服務。深化“智匯”服務品牌建設,對接外資企業融資訴求,提供本外幣一體化服務方案。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一窗通”系統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加快外資企業相關手續辦理。(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張店分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

  1.全面推開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除特定企業外,力爭推廣面達到100%。建立直連互通工作機制,開展“一對一”服務,確保省稅務局確定的重點出口企業“隨報隨批、隨批隨退”辦理業務落實到位。在確保出口退稅審核審批質量的前提下,力爭2021年實現退稅審核平均用時1個工作日之內。(區稅務局,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支持企業用好市場采購貿易通關一體化政策。加強與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平臺的合作,支持企業用好公共海外倉開拓國際市場。加大跨境電商政策宣講力度,指導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擴大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區商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服務。充分發揮外匯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積極作用,推動各項便利化政策落地。(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

  四、精準落實宏觀政策,創新要素保障方式,保出內生動力

  (十七)落實財政資金直達、稅費優惠等政策,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為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撐。

  1.健全常態化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擴大覆蓋范圍,優化工作流程,確保直達資金指標及時分配下達、庫款及時調撥。建立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將直達資金管理列入財政重要工作進行重點督辦,根據中央和省、市擴大直達資金覆蓋范圍要求,做好市級直達資金配套落實,完善直達資金下達方式,保證直達資金指標及時分配下達,提高資金使用效能。(區財政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推進稅費優惠“一戶一策”,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對納稅人類型進行分析甄別歸類,對每戶納稅人特征標簽在核心征管系統和稅收大數據資產管理與服務平臺進行標識,基于納稅人身份特征標簽,生成“一戶式”稅費服務事項清單,對納稅(繳費)人進行清單式服務管理。依據稅費管理服務事項清單對納稅人自動歸集生成“一戶一策”臺賬,為納稅人提供精準化“套餐式”服務,并依托電子稅務局精準推送納稅人。深化推進稅收專家顧問制度,為“四強”產業“榮耀”企業等制定稅收解決方案。積極運用“非稅優惠政策落實全流程精準監管平臺”,采取電子稅務局、清單式退費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快退付進程。實現 “事前提醒阻斷、事中監控預警、事后雙向反饋”的全流程精準監管。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加強與人民銀行、稅務部門、執收部門(單位)以及代理銀行的業務銜接,提高退付效率,確保及時、準確、便捷的將應退資金足額退付給相關企業和個人。(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開展涉企收費檢查,通過隨機檢查和重點檢查規范部門收費公示和收費行為。加強市政公用行業自律,重點開展水電氣暖等公用行業檢查,規范公用性收費行為。繼續開展轉供電加價清理整頓,嚴查各種亂加價行為。建立健全轉供電客戶臺賬,確保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等重點轉供電主體用戶全覆蓋。深化“轉供電費碼”推廣應用,實現轉供電環節加價問題線索的閉環治理。(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張店供電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開展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整治行動,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監管,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和收費公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收費行為,不斷提高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規范性和透明度。利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對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區市場監管局、區民政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創新中小微企業信貸服務模式,提高融資便利度和優惠力度。強化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應用,為增加普惠金融服務創造條件。

  1.鼓勵引導銀行機構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內外部信用信息,提高對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評價和管控水平,不斷提升線上貸款和信用貸款業務辦理能力和水平,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持續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簡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信貸審批效率,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資服務。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對上爭取政策傾斜和信貸規模支持,提高信貸審批權限。(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

  2.開展涵蓋水電氣、納稅、社保等領域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持續推廣應用省“信用核查”“聯合獎懲”系統、市信用自動化聯合獎懲系統,推動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全面查詢使用信用信息,將信用信息查詢使用嵌入審批、監管工作流程中,確保“應查必查”“應懲必懲”。開展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守法等級評價,根據等級評價情況,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開展社保領域信用評價,將按政策規定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作為信用核查項目。稅務部門根據2021年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向有關部門推送誠信納稅企業信息,引導轄區更多銀行通過簽訂銀稅合作協議、接入“山東省銀稅互動融資服務平臺”的方式積極參與銀稅合作。積極引導公共事業機構將其信用信息納入二代征信系統。(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區稅務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張店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張店供電中心、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大數據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公共就業服務范圍,推進新就業形態多元化。

  1.落實國家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證要求,加強就業信息共享和保障服務。畢業生在本區辦理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納、戶口遷移和檔案轉遞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材料;本區各單位辦理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報到、戶口遷移、檔案轉遞、落實編制、計算工齡、就業登記、人事關系等手續時,不再將調整改派作為必備手續。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后,無須到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簽章。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實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區教體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張店公安分局、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清理對職業技能培訓類民辦學校在管理人員從業經驗、培訓工種數量等方面設定的不合理要求,科學制定每個培訓專業(工種)理論和實訓專兼職教師師資數量、資質標準。優化辦事流程、補充完善檔案信息、依托全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統一業務經辦平臺、網上辦事平臺,推動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礎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關聯業務協同辦理,實現 “一點存檔、多點服務”。建立靈活就業、共享用工招聘崗位信息庫和求職人員信息庫,搭建專題平臺;將靈活就業、共享用工納入市場招聘活動內容,積極開展求職招聘服務。(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托山東省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管理服務系統,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工作,推動形成企業自主評價及準入類鑒定工作相統一的技能人才科學評價體系,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嚴格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2019-2021年)專賬資金管理辦法》,制定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進一步精簡材料,優化流程,做到應享盡享。(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嚴格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提高快速處置和精準管控能力,持續總結推廣疫情防控中服務企業的經驗做法,及時清理取消不合時宜的管控措施和臨時性審批事項。

  1.強化聯防聯控,嚴格落實“四早”“四集中”措施,對行政區域內出現的散發病例,科學劃定防控區域,以居民小區樓宇、自然村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為最小防控單元實施精準防控,快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核酸檢測、傳染源追蹤、人員管控、消殺等處置工作。優化客運場所體溫檢測、健康碼核驗、通風消毒等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區衛健局、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按照屬地管理、群防群控、動態調整的原則,指導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科學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員工衛生管理、食品采購和加工、環境衛生、顧客服務等方面的防控責任,做好疫情防控物資配備到位;推進“分餐制”“公筷公勺”的落實。優化完善A級旅游景區、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防控措施。(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健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統籌協調,狠抓工作落實

  (二十一)實施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聚焦全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指標標準,立足全區營商環境中的突出短板弱項,借鑒北上廣深等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原則,再推出一批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招硬招,持續擦亮打響營商環境和安商服務的“張店品牌”。(區委改革辦、區發展改革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增強改革協同性,承接上級下放審批事項,合理分配相關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提升基層承接能力,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區政府辦公室、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完善“好差評”制度,倒逼政府部門深化改革、改進服務。對改革進度慢、政策不落實的部門,及時督促整改;暢通群眾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對嚴重損害營商環境和企業、群眾利益的,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認真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梳理分析條例執行中的經驗做法和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發揮宣傳引導作用,及時宣介和通報營商環境改革相關情況。(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牽頭,區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部門要完善“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地。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增強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各部門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取得的重大進展、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