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精神,更好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充分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活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推進企業開辦“全程網辦”和“一網通辦”
(一)持續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按照同步指引、一表填報、合并辦理、信息共享要求,持續壓縮企業開辦環節、時間和成本,在我省2020年底前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的基礎上,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壓縮至更少。在哈爾濱新區和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等地域開展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試點,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效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人社廳、公安廳、住建廳、營商環境局、稅務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加強部門間業務和技術協同,推進線上線下服務流程統一,健全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優化服務舉措,實現企業開辦網上申請填報、一次實名驗證、線下一窗、一次領取全部材料。對符合條件的新辦納稅人發票申領即時辦結,免費發放稅務Ukey。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推廣銀行預約開戶服務。加快“企業開辦一網通辦”移動應用開發,實現企業開辦“掌上辦”。在加強監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應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人社廳、公安廳、住建廳、營商環境局、稅務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三)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全省范圍內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加強信息共享和事中事后監管。實行“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特定領域和相關行業,最大限度推進“照后減證”、簡化審批。〔省市場監管局、營商環境局、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采取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將更多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省市場監管局、營商環境局、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哈爾濱市、牡丹江市、黑河市、綏芬河市政府、自貿試驗區片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注冊登記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四)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改革力度。實行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市場主體可以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對住所作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書(含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地登記,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對經營場所實行負面清單動態管理,由各市(地)政府(行署)依法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禁止登記經營的區域或限定性條件,并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經營場所和住所可以合一,也可以相互分離。對申請人選擇自主申報承諾制申請登記注冊時,提交載明其具有合法使用權的住所(經營場所)地址信息和承諾內容的申報承諾書作為使用證明。落實“政府定標準、企業或個人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嚴懲戒”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建立部門協同共治機制。〔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對市場主體在住所以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登記機關管轄的,免于設立分支機構,申請增加經營場所登記即可,方便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便利市場主體多元化退出。完善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拓展簡易注銷適用范圍,將簡易注銷公告時限由45天壓減至20天(自然日)。完善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功能,為企業提供“套餐式”注銷服務模式,持續提升企業注銷便利度,逐步建立普通注銷、簡易注銷、強制退出并重推進和互為補充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人社廳、商務廳、營商環境局、哈爾濱海關、省稅務局及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簡化相關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
(六)推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承接并開展建筑用鋼筋、水泥、廣播電視傳輸設備、人民幣鑒別儀、預應力混凝土鐵路橋簡支梁5類產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加強發證產品事中事后監管,嚴守安全底線。推動化肥產品由后置現場審查調整為告知承諾。許可證書采用快遞郵寄送達。加快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電子證書應用。(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七)做好強制性產品認證服務工作。督促黑龍江省強制性產品指定認證實施機構嚴格落實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有關政策要求,為外貿企業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服務,優化認證程序,縮短認證辦理時間;對已經取得國際或國外認證的產品,在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檢測認證結果,避免重復評價,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八)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貫徹落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要求,在自貿試驗區試點實施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的基礎上,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九)加快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組織黑龍江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協(學)會和科研機構等單位積極參與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第三方評價工作。指導黑龍江省優勢企業自我聲明公開更高質量的企業標準,積極參與國家企業標準“領跑者”評價。(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十)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建立健全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業信用記錄。嚴格執行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制度,強化平臺支撐,推動行政管理部門和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和“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公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省營商環境局、市場監管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工作責任,完善部門間公示信息共享交換機制,推動各部門有效應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開展“雙公示”工作。〔省營商環境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強化企業“多報合一”信息公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平臺應用,落實企業年報“多報合一”政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商務廳、人社廳、統計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哈爾濱海關,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在事前監管環節制定實施相關領域準入環節的信用承諾制度,在事中監管環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冊機制,鼓勵市場主體在“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冊資質證照、市場經營、合同履約、社會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公開作出信用承諾。〔省營商環境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完善各領域失信名單移出、取消失信信息公示、解除對失信單位和人員限制的條件、程序和恢復權益等方面的信用修復制度。(省營商環境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運用各領域嚴重失信名單等信用管理手段,通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各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名單,依法依規采取相應限制措施,提高協同監管水平,加強失信懲戒。〔省營商環境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進實施智慧監管。在市場監管領域,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省市場監管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督促企業履行缺陷召回法定義務,消除產品安全隱患。推進雙隨機抽查與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相結合,建立各領域信用風險分類規則,制定各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措施,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逐步做到對企業信用風險狀況以及主要風險點精準識別和預測預警。〔中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有效落實重點監管。強化食品銷售風險分級,實施分類監管。將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公眾聚集場所、重點時段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實施專項檢查。推進直銷企業分級分類監管,制定關于直銷企業分級分類監管的指導意見。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作用,采取聯合執法、集中曝光典型違法廣告案件等手段,強化協同監管。(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堅持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原則,綜合運用約談、告誡等行政指導措施,督促平臺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注重發揮平臺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營者規范發展、公平競爭。強化部門協同監管,提高監管合力與效能。規范平臺和平臺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為,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文化和旅游廳、公安廳、通信管理局、黑龍江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定商業秘密保護行政指引,推進保護企業商業秘密聯系點建設,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維護企業核心競爭力,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提升服務質效
(十六)深化市場監管領域“辦事不求人”。繼續推進“辦事不求人”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在積極做實市場監管領域“辦理一照九證不求人”的同時,加速推進檢驗檢測、監管執法不求人,實現“陽光檢測”“陽光監管”“陽光執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藥監局、營商環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智能化水平。建立名稱禁限用字詞庫維護和管理制度,提升對不適宜字詞的分析和識別能力。完善名稱申報系統服務功能,優化用戶體驗。加強名稱庫與注冊商標等商業標識數據庫的互聯互通,豐富對申請人名稱自主申報的告知提示內容,進一步減少對近似名稱的人工干預,強化申請人主體責任。探索“企業承諾+事中事后監管”,健全名稱爭議快速處理機制,提高登記管理效率。(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八)落實“一網通辦”“跨省通辦”。依托黑龍江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和各業務管理系統,在登記注冊、工業產品許可管理、廣告審查、保健食品備案管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管理、計量器具型式批準等方面,推進落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要求,細化政務標準化、規范化措施,完善線上咨詢服務功能和線下郵寄服務,不斷提升群眾辦事滿意度。〔省市場監管局、營商環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基礎服務。充分發揮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作用,為市場主體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技術服務。發揮強制性認證“保安全底線”和自愿性認證“拉質量高線”作用,引導產品、服務提質升級。加強小微企業名錄建設,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提升計量服務能力。開放質量檢測實驗室,為企業科研人員提供產品檢驗科研創新條件。加快建立和完善地方標準體系,積極為市場主體提供標準信息服務。(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扎實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持續清理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嚴格審查新出臺的政策措施,提升審查專業化水平。完善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工作交流等工作機制,形成橫向協調、縱向聯動、社會參與的審查工作格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中省直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細化落實措施,壓實工作責任。要聚焦企業生產經營的堵點痛點,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省市場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協調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見效。中省直有關單位和各市(地)政府(行署)相關落實情況分別于2021年6月25日、2021年12月25日前報省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