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進一步推進全省投資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投資建設項目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為核心,堅持規范審批與優化服務并重、簡政放權與強化監管并重、政策完善與技術支撐并重,強化投資建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明確政策界限、完善制度機制、增進改革協同,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充分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和動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要求。
政府定標準。對于《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2022年本)》(見附件1,以下簡稱負面清單)以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和審批事項,有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以法律法規設定的標準作為準入承諾標準,分行業分領域分事項研究制定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實施所涉及的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內容和標準,向社會公布并完善辦件平臺操作流程。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結合實際,逐項確定信用承諾制審批類型,做到“清單之外可承諾”。
企業作承諾。對符合標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和審批事項,由企業自主選擇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諾,向社會公示后,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網通辦”平臺)、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臺開辟信用承諾制專區,公示信用承諾、履約踐諾、評估結果、信用備案證等相關信息。
過程強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健全審管銜接機制,實現審批和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項目推進過程的監管,督促企業履約踐諾,明確監管重要節點和相應監管要求,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納入“一網通辦”平臺實行動態監管,并將相關的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與“一網通辦”平臺同步共享。
信用有獎懲。按照“誰同意承諾、誰負責監管、誰負責驗收”的原則,有關部門對照信用承諾和標準依法依規對項目組織驗收并兌現獎懲,通過驗收的項目方可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要督促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懲戒。
(三)總體目標。此次改革主要面向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逐步向審批類、核準類項目延伸。2022年底前,各級各部門信用承諾制配套措施健全、操作規程明晰,“一網通辦”平臺進一步完善,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一張圖”審批。2023年6月底前,負面清單以外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制辦理率達到60%以上。
二、審批服務類型
(一)信用承諾制審批。對于負面清單中,不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以外的審批事項,由各地自主確定是否實行信用承諾制審批,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按信用承諾制辦理。對于實行信用承諾制審批的事項,企業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諾并向社會公示后,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二)“標準地”。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指權屬清晰、完成區域評估并實現項目開工所必須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帶著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控制性指標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在用地企業做出書面承諾并完成公示后,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三)區域評估評審。對于負面清單中,不適用區域評估的審批事項以外的審批事項,由各地自主確定是否納入區域評估范圍。按照《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實施方案》(見附件3),各地自主確定評估區域,提前完成投資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前置性評估評審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單體建設項目審批時不再進行評估評審。
(四)模擬審批。按照《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實施方案》(見附件4),對于符合條件并自愿提出申請、做出承諾的項目,在項目未進行建設用地預審前就開始進入審核程序并出具模擬審批意見,待土地出讓(劃撥)手續完成并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再由各部門出具正式審批文件,將模擬審批轉換為正式審批。
(五)容缺受理。按照《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實施方案》(見附件5),對具備基本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先予受理和審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方法,在材料補齊后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相關批文和證照。
(六)代辦服務。按照《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實施方案》(見附件6),依托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通過設立相對獨立的代辦服務機構,接受項目單位委托,無償協助項目單位辦理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申報及指導協調等相關工作,為投資者提供咨詢、指導、協調、代辦等各類服務。
(七)用地清單制。各地在出讓土地前,由當地自然資源部門普查土地現狀,發展改革、生態環境、水利、地震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評估關鍵指標要素。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依據土地普查現狀和評估評價指標,分別提出技術設計要點,由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形成清單一并發放給土地受讓單位,土地受讓單位根據清單即可開展工程方案設計。
三、信用承諾規程
(一)項目申報。“一網通辦”平臺入口統一設在省政務服務網,為全省投資建設項目申報唯一入口。項目單位按規定填報項目信息后,獲取項目代碼。項目單位所填報信息“一次填報、全網漫游”,任何平臺不得要求二次填報。
(二)秒批秒辦。企業申報備案類項目并作出信用承諾后,系統自動識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自動賦碼、自動批復,企業即可下載打印信用備案證。項目備案后系統通知審批人員,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對于存在問題的項目可以撤回備案,并告知存在的具體問題,切實完善事后監管糾錯機制。
(三)前期輔導。企業備案類項目復核確認后,“一網通辦”平臺自動將項目信息轉給項目開工前所有前期手續審批部門,并短信通知相關辦理人員,系統開始計時。相關辦理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在線平臺(含“掌上辦”),反饋是否需要辦理該審批手續。對于需要辦理的審批手續,反饋審批層級、辦理要件、辦理時限、前置手續等信息;對于符合信用承諾制辦理條件的,反饋承諾制辦理類型、相關要求、前置手續、信用承諾要求及模板等。“一網通辦”平臺整合各單位輔導情況,自動生成項目審批辦理“一張圖”并預估項目落地需要時間。項目單位可通過在線平臺(含“掌上辦”)查看“一張圖”,按照相關指引辦理各類審批手續。工程建設類項目完成備案后,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開展后續工作。審批管理事項清單健全、辦理流程明晰的地區,可跳過前期輔導階段,由系統自動生成反饋輔導結果。
(四)信用承諾。對于符合標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和審批事項,提供承諾制辦理選項。企業選擇承諾制辦理后,按照前期輔導提供的辦理類型及相關要求,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諾,向社會公示后,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
(五)項目受理。企業通過“一張圖”可直接接入當前可辦理前期手續審批平臺,根據輔導要求完整報送辦理要件。對于要件不全或存在問題的項目,審批人員應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審批人員接件并受理后開始計時。對于符合區域評估、容缺受理、模擬審批、代辦服務、用地清單制等信用承諾制審批情形的,及時指導企業按規定辦理。
(六)審批辦理。前期手續審批部門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辦理審批事項,對于按規定需要開展咨詢評估、征求部門意見、征求公眾意見、開展專家評議等的項目,可暫停計時并抓緊按要求同步開展相關工作,相關時間不計入項目審批時間。對于企業提出按照前期輔導的承諾制類型辦理的事項,及時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項目審批事項辦結后,相關審批部門實時將審批信息反饋至“一張圖”,項目單位可按圖開展下一步審批手續。
(七)按標施建。對于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企業投資項目,由企業在承諾范圍內,依法依規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并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備勘察、咨詢、設計、測繪、檢測和施工、監理情況。對確需審批機關出具相關審批文件的,企業可按照行政審批標準化服務指南的要求補充相應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審核后辦理相關文件,企業原有承諾的法律效力不變。
(八)竣工驗收。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企業及時于“一網通辦”平臺提交驗收申請。平臺即時啟動二次輔導,相關驗收事項及信用承諾制管理部門要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在線平臺(含“掌上辦”)反饋是否需要驗收該審批手續,相關結果反饋于“一張圖”。對于需要驗收的,一次性告知驗收相關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照承諾和標準依法依規開展集中驗收。項目通過驗收后方能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要督促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懲戒。項目驗收結束后,統籌項目審批、實施過程中信用承諾制開展情況,兌現獎懲。
四、配套政策措施
(一)規范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按照《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見附件2),探索建立投資建設領域企業信用評分體系,強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行為,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二)統籌“一網通辦”平臺管理。按照《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管理辦法》(見附件7),統籌線上線下,建立審批服務專班、好差評、紅黃綠燈、服務評分等機制,實現線上線下便利高效服務和規范有效管理。
(三)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平臺建設。持續推進數據資源和應用支撐體系集約化、一體化,構建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域協同機制,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水平、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各級各類平臺資源整合、服務聯動、監管有力、優惠政策“不來即享”,推動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網統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責任,做好宣傳解讀、業務培訓等工作,抓好政策執行,確保取得預期效果。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要細化工作措施,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工作流程和完成時限,切實抓好政策落實。
(二)加強考核評估。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日常督促、季度通報、年度評價。將“一網通辦”平臺審批服務評分情況納入市州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評分權重,評分情況月度通報、季度考核。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積極做好政策咨詢和宣傳引導工作,深入挖掘信用承諾制改革中涌現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多方宣傳報道,增強企業投資意愿,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1.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2022年本)
2.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辦法
3.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實施方案
4.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實施方案
5.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實施方案
6.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實施方案
7.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管理辦法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
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
(2022年本)










附件2
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全省“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投資建設領域營商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制改革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行為,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是指各類企業作為項目主體,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實行備案制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企業使用自籌資金的項目,以及使用自籌資金并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補助、專項債券或貸款貼息等的項目。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本級政府的投資主管部門和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投資項目信用綜合管理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工程建設類項目信用綜合管理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相關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托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網通辦”平臺)開展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具體通過甘肅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程審批系統)提供服務管理。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為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的總樞紐,負責統一歸集、統一提供信用信息,供“一網通辦”平臺具體評價使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承諾制專區公示信用承諾和履約踐諾等相關信息。“一網通辦”平臺在運行過程中動態產生的信用承諾及履約踐諾情況等信用信息,實時歸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第二章信用信息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信用信息,屬于公共信用信息中的信用承諾及其履約信息。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信用主體,指作為投資建設項目主體的企業。以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歸集信用信息。
第七條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評價,屬于行業信用評價,由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部門根據自身掌握和共享獲取的信用信息,結合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作出信用評價,其信用評價結果納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及時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的內容。
第八條按照“企業作承諾、政府強監管”原則,對納入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由省級有關部門制定格式規范的信用承諾書,并在全省各級信用門戶網站和相關單位門戶網站公開。企業投資建設項目,通過相關平臺系統作出信用承諾并公示后,各相關平臺應及時將企業履約踐諾情況反饋至在線平臺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第九條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信息的記錄、采集、歸集、共享、披露、查詢、使用等活動,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侵犯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
第三章信用備案證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信用備案證,是指將項目主體在開展前期工作、施工建設、竣工驗收等各階段、全過程的履約踐諾情況,量化劃分為優(A)、良(B)、中(C)、差(D)四個等次,具體通過項目備案證底色體現,并在右上角以字母注明。
第十一條信用備案證適用于信用承諾制審批、區域評估、容缺受理、模擬審批、“標準地”、用地清單制等各項改革措施,是企業在投資建設領域享受信用承諾制改革優惠的憑證,也是各級監管部門對投資建設項目依法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依據。
第十二條企業首次申請備案項目時,在線平臺自動將其信用情況體現到備案證。已通過在線平臺備案項目的企業,在線平臺將其信用情況補充體現到備案證。
第十三條將項目代碼、項目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合成一個二維碼,掃碼后自動展示項目信用備案證等信息,便于企業自主查詢和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等。企業信用承諾和二維碼一并進行公示。企業要在項目施工現場醒目位置主動張貼二維碼,便于公眾和監管部門查詢。
第十四條企業要嚴格按照所承諾事項推進項目建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企業認為承諾事項履行難度較大,要及時報告相關審批部門,相關部門要幫助指導企業按承諾施建。各地各部門要按規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指導企業整改到位。對于企業整改后,仍不能達到承諾要求的,相關單位要及時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或報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處理。對于難以完成涉及國家安全、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承諾事項的,要及時終止項目建設,并按相關規定采取處置措施。
第四章評分制度
第十五條按照《甘肅省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將投資建設領域企業信用情況統一劃分為優(A)、良(B)、中(C)、差(D)四個等次,細分為A、A-、B、B-、C+、C、C-、D、D-九個等級。優等次包括A級、A-級;良等次包括B級、B-級;中等次包括C+級、C級、C-級;差等次包括D、D-級。詳見下表:
第十六條已于在線平臺備案項目的企業,其作為項目主體建設的所有項目,信用備案證以2021年度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確定的分值、等次、等級為準。首次申請備案項目的企業,其信用備案證以最新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確定的分值、等級、等次為準。
第十七條在一個項目從備案到竣工驗收的完整周期內,企業完成全部承諾事項,加2分。對于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項目以及其他公共工程類項目,需參考審計報告結論再予加分。
第十八條企業存在《甘肅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17〕123號)第四十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一次扣2分。其中,對于未按規定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完成投資、竣工等基本信息的,單個項目最多扣1分。存在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一次扣3分。
企業未完成所承諾事項的,一次扣1分。其中,對于未完成涉及國家安全、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生態環境、節能減排、民生保障等承諾事項的,一次扣2分。
第十九條投資建設項目信用分值管理是“一張圖”審批的重要內容,由“一網通辦”平臺統一管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項目備案單位統籌負責項目信用加減分操作。
按照“誰同意承諾、誰負責監管、誰負責驗收”的原則,對于企業作出信用承諾的事項,相關事項管理單位要按規定做好事中事后監管,督促指導企業按標施建,并于項目驗收階段逐項做好信用承諾及履約情況驗收,將項目信用加減分建議及時反饋項目備案單位。對于存在問題的項目,要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各級項目備案單位應及時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完成項目信用加減分操作。信用加減分操作必須有明確依據,并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全面建立信用承諾問效機制,定期對投資建設項目主體的信用承諾進行復核。
第五章結果應用
第二十條對于優等次(A級、A-級,信用備案證為綠底色)的企業,可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在辦理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時,可加大代辦服務、模擬審批、容缺受理等支持力度,其他行政許可事項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便利服務措施;
(二)“標準地”、用地清單制等在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
(三)在財政性資金、專項債券、貼息貸款和項目安排中,可作為前置條件或者在同等條件下列為優先選擇對象;
(四)在涉及公共資源交易的項目中,給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次等便利;
(五)在日常監管中,對于符合條件的,減少檢查頻次,采取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第二十一條對于良等次(B級、B-級,信用備案證為藍底色)的企業,可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在辦理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時,可傾斜給予代辦服務、模擬審批、容缺受理等支持力度,其他行政許可事項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便利服務措施;
(二)在日常監管中,對于符合條件的,適當減少檢查頻次。
第二十二條對于中等次(C+、C、C-,信用備案證為黃底色)的企業,可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在審批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各項前期手續時,作為重點審查對象,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取消對其采取承諾制審批等便利化措施;
(二)在財政性資金、專項債券、貼息貸款和項目安排中,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限制;
(三)在日常監管中,按正常比例和頻次檢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差等次(D、D-,信用備案證為紅底色)的企業,可采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不適用于信用承諾制改革各項措施;
(二)限制享受財政性資金和項目支持政策;
(三)在日常監管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適當提高檢查比例和頻次,必要時進行約談,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
超出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依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四條對于扣減分值的項目主體,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消除不良影響后,均可向相關管理單位申請分值修復。相關單位要及時受理、限時辦結符合條件的分值修復和異議申請。對于完成分值修復的,恢復因此而扣減的分值,切實保障項目主體合法權益。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3
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區域
評估評審實施方案
為持續深化投資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特定區域范圍內,提前完成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前置性評估評審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評審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共享使用,單體建設項目審批時不再進行評估評審。通過開展區域評估評審工作,將建設項目評估評審的單體把關調整為整體把關、申請后評審調整為申請前服務,逐步解決建設項目評估評審手續多、時間長等問題,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節約社會資源,加快建設項目落地。
二、實施區域和事項
(一)實施區域。國務院及國家部委批復設立的國家級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等特殊功能區,省政府批復設立或經省政府同意由市縣政府或省直相關部門批準設立的開發區、產業園區、物流園區等特殊功能區,各類產業主導型縣市區的產業集中區。
(二)區域評估評審事項。對于《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2022年本,以下簡稱負面清單)中,不適用區域評估的審批事項以外的審批事項,由各地自主確定是否納入區域評估范圍。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當地區域評估評審事項范圍和相關工作要求。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開展區域評估評審。各類特殊功能區管委會為實施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的主體單位(未設立管委會的由所在地政府指定負責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工作。各主體單位要分事項細化評估評審內容和具體要求,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按程序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評審,編制區域評估評審報告,明確適用范圍、條件和效力,報相關部門審查審批。符合“標準地”要求的地塊,可繼續開展后續工作。
(二)公開區域評估評審結果。區域評估評審報告獲批后,各地將相關成果及時錄入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區域評估模塊,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將作為共享信息,在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網通辦”平臺)全網公用。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的動態維護和更新工作,由各主體單位和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共同負責,按相關程序進行。
(三)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各特殊功能區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成果由落戶該區域內的項目共享,對入駐該區域且符合區域評估評審結果適用條件的單體建設工程項目不再單獨組織評估評審。對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需進行單獨評估評審的項目,由申請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在開展“一張圖”審批時,對于申請在已開展區域評估評審區域內建設的項目,相關主體單位在開展前期輔導時,要及時告知項目單位區域評估評審結果及下一步審批工作要求。
(四)規范區域評估評審項目費用結算。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批部門開展的評估評審項目,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需由行政審批相對人開展的評估評審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費用由同級財政先行墊付,在辦理施工許可時,一并收取返還財政部門。
(五)及時總結完善制度流程。對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經驗,要及時總結提煉,形成制度性成果。對重大政策制度的創新和探索情況要報告省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狠抓工作落實。主要負責同志要抓總調度,統籌協調,確保本地區區域評估評審工作盡快取得實效。
(二)加強工作督導。將投資建設項目區域評估評審納入“放管服”改革考核和開發區年度工作考核內容,適時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保障區域評估評審工作順利推進。
(三)給予資金支持。對區域評估、“標準地”等改革推進成效較好的地區,給予鼓勵和支持。
附件4
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模擬審批是指投資建設項目在尚未完全具備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條件的情況下,為使項目早日開工,在未進行建設用地預審前就開始進入審核程序,由項目申請單位按現行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流程要求準備報批材料,各審批職能部門按現行審批要求對申報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出具模擬審批意見,待土地出讓(劃撥)手續完成并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再由各部門出具正式審批文件,將模擬審批轉換為正式審批的一種審批模式。
模擬審批范圍為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窗口(以下簡稱綜合窗口)受理的所有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及報建審批事項。
二、基本要求
(一)自愿申請。模擬審批以申請單位自愿為前提,由申請單位向綜合窗口提出申請,并作出相關承諾。因模擬審批產生的設計、能評、環評、水評、安評、圖審等各類技術文本的費用及不能轉入正式審批的風險由申請單位承擔。
(二)高效運行。對進入模擬審批的項目要在不影響審批部門履行職能的前提下,實行后置部門提前介入、提前咨詢、提前輔導、預先審核。
(三)內部運作。模擬審批只在線下操作,只作為項目審批內部運作的創新方式,模擬審批過程中出具的模擬審批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未辦理正式審批文件前,工程不得開工建設。
(四)及時轉換。取得土地手續后,相關審批職能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模擬審批文件轉換為正式審批文件。
(五)有效期限。經審批辦理模擬許可的證件或模擬審批文件原則上有效期為1年。
三、模擬審批條件
(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項目占用耕地不超過50%,已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評估結果為低風險的建設項目,未辦理用地手續的(自然資源部門提出意見);
(二)模擬審批的項目特定主體應明確,并已取得合法主體資格或已通過了市場監管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已通過模擬審批的項目,在文件轉換階段,項目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重新報批:
1.土地使用權不能取得的;
2.項目建設地點發生變更的;
3.項目技術標準、建設規模發生重大變更的;
4.項目規劃方案調整的、項目主體發生變化的、總投資發生重大變更的、環保措施發生重大變更的;
5.項目在正式審批前,國家及地方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發生變更,對項目造成影響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的。
四、模擬審批流程
模擬審批流程分為申請受理、模擬審批、文件轉換三個階段。
(一)申請受理階段。投資建設項目實行統一代碼制度,項目業主單位申報項目必須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真實準確完整填報項目信息,由項目審批、核準機關進行預審并賦碼,確保在辦理相關審批事項中使用該唯一代碼。項目業主單位向綜合窗口提出模擬審批申請(附件4—1),綜合窗口一次性告知審批要求和相關條件。項目業主按照現行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流程要求,提交項目報批資料并作出相關承諾(附件4—2),綜合窗口將相關資料轉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窗口審核。審核通過后,綜合窗口及時分發給各審批部門進行審核。
(二)模擬審批階段。各審批部門收到綜合窗口分發受理材料后,可視同該項目已取得土地,對報送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核、審查并開展模擬審批,需要聯合審查的由相關部門同步模擬審批,模擬審批不出具正式審批文件,以模擬審批告知單方式做出審批決定(附件4—3),出具注有“模擬”字樣的預審批文件,同時標注項目代碼,模擬審批文件可以作為其他審批部門模擬審批的依據,也可為中介機構咨詢、服務或設計招標提供參考。模擬審批文件由綜合窗口統一保管。
(三)文件轉換階段。項目單位正式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后,及時提交綜合窗口,由綜合窗口告知各審批部門進入文件轉換階段。各審批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依次作出正式批復,將模擬審批文件轉換為正式批復文件,并于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完善“一張圖”審批相關審批進展。項目申請單位根據審批要求,及時補充完善有關資料,領取正式審批文件,辦理工程開工或施工許可手續。
五、保障措施
(一)模擬審批工作由各級綜合窗口牽頭組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建、生態環境、水利、交通運輸、林業、農業農村、人防、文物、氣象、消防等審批部門按權限負責具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方案制定完善與模擬審批機制相適應的配套工作制度。
(二)綜合窗口負責接受項目單位模擬審批申請,督辦協調各部門實施模擬審批、流轉和保存模擬審批文件,確保模擬審批高效規范運行。
(三)各相關審批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對列入模擬審批的項目,根據聯審聯批相關規定,落實專人、明確責任,按時完成審批任務。綜合窗口加強組織協調,做好項目統一受理、跟蹤服務,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審批部門和申請單位提出的各類問題。
附件:4—1.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申請表
4—2.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承諾書
4—3.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告知單
4—4.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告知流轉單
附件4—1
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申請表

附已取得的批復復印件。
附件4—2
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承諾書

附件4—3
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告知單
模擬審批〔〕號

附件4—4
投資建設項目模擬審批告知流轉單

附件5
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容缺受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升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容缺受理是指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先予受理和審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方法,在材料補齊后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相關批文和證照。容缺受理原則上只在線下辦理,范圍除即辦件和上報件以外,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窗口(以下簡稱綜合窗口)受理的所有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及報建審批事項。
二、審批程序
(一)申請人通過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真實準確完整填報項目信息,由項目審批、核準機關進行預審并賦碼后,向綜合窗口提出容缺受理申請,綜合窗口將申報材料分發至各審批部門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附件5—1)。
(二)各部門審核通過后,在《容缺受理通知書》(附件5—2)上明確需補充的資料及時限要求并送至綜合窗口,告知申請人填寫容缺受理承諾,要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容缺材料補齊補正,并說明逾期的后果。對不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當場告知。
(三)對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審批事項,綜合窗口受理后,將相關材料移交有關審批部門進入容缺受理審批程序,待申請人在承諾的時間內向綜合窗口補齊相關資料后,審批部門給予辦結,申請人領取證照或批文。
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補正相關資料的,視為放棄申請,作退件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前介入、加強指導。對涉及較為復雜的審批事項,各審批部門要提前介入,主動了解項目的審批情況,加強對審批前期準備工作的咨詢輔導,指導申請人準備審批材料,告知審批過程中注意事項。
(二)完善機制、高效暢通。各審批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內部審批流程,完善審批服務機制,建立容缺受理相關事項辦理制度,列出本部門可以容缺受理的事項、容缺材料清單及容缺時限等內容,通過政務服務網或在綜合窗口予以公示;綜合窗口加強前臺受理和后臺審批協同協作,確保審批內部流轉暢通,保證項目審批便捷、高效。
(三)強化監督、實行考評。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對各審批部門實施容缺受理工作進行跟蹤監督,把容缺受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部門年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
附件:5—1.投資建設項目容缺受理申請表
5—2.投資建設項目容缺受理通知書
附件5—1
投資建設項目容缺受理申請表

附已取得的批復復印件。
附件5—2
投資建設項目容缺受理通知書
??????申報號:

附件6
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改善投資環境,提升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行范圍
代辦服務是指依托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通過設立相對獨立的代辦服務機構,接受項目單位委托,無償協助項目單位辦理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申報及指導協調等相關工作,為投資者提供咨詢、指導、協調、代辦等各類服務的一種辦事制度和服務方式。其中:
(一)咨詢。根據項目單位實際需要,提供政策解答、平臺操作、事項申報等各類咨詢服務。
(二)指導。根據項目單位實際需要,提供申報材料準備、申報路徑選擇、承諾制審批服務、推進計劃編制等各類指導服務。
(三)協調。根據項目單位實際情況,幫助項目單位協調各部門審批事項辦理有序推進。
(四)代辦。代理項目單位申報材料,負責全程幫辦盯辦。
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市縣鄉三級代辦服務機構,代辦服務采用分級代辦的服務方式,各類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備案、報建、驗收等審批事項原則上納入本級代辦服務機構的承辦范圍。對于信用等級為差(D、D-,信用備案證為紅底色)或被省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列為差等D、D-級的企業,不予提供代辦服務。
二、基本要求
(一)自愿委托。凡符合代辦范圍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投資者均可自愿提出申請,委托當地代辦服務機構辦理相關審批事項代辦服務,并簽訂委托代辦協議。
(二)無償代辦。各級代辦服務機構接受投資者委托的代辦服務,除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由投資者交納的費用外,一律實行免費代辦服務。
(三)靈活定制。代辦服務機構為投資者提供申報咨詢、業務指導等服務,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分環節、分階段提供部分或全程代辦服務。各級代辦服務機構實行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高效合法。各級代辦服務機構要為投資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協調相關審批部門合理規劃審批路徑,積極對接相關投資優惠政策,為投資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代辦服務。代辦服務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做到“代辦不包辦”“服務不攬責”。
三、職責及分工任務
(一)代辦服務機構應依托本級政務服務大廳,通過設立代辦窗口或在政務服務網開設端口等方式,充分利用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網通辦”平臺),為投資者提供線上線下服務。代辦服務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為投資者在本級部門辦理審批事項提供代辦服務。
2.負責為投資者在上級部門或下級部門辦理審批事項提供協助代辦服務。
3.負責對本級和下級代辦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監督。
(二)完善代辦員制度。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各級代辦機構可配備必要的專職代辦工作人員,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聘一定數量的代辦員,充實代辦隊伍。代辦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為投資者提供涉及項目審批申報的各類業務咨詢。
2.加強與各審批部門聯系溝通,跟蹤項目審批進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3.指導投資者查閱相關辦事流程和辦事指南,按項目實際情況,協助投資者制定項目申報進度計劃。
(三)項目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明確對接代辦工作的項目負責人和經辦人,向代辦服務機構提供準確、真實的投資項目信息。
2.擬定項目申報進度計劃,及時準備申報材料,在代辦服務機構指導下進行有序申報。
3.按照審批部門的要求及時補充完善申報材料,確保各項工作在企業內部有序高效推進。
4.對投資建設項目及相關申報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業務流程
(一)委托代辦服務流程。由項目單位向代辦服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明確需要代辦的事項,符合代辦條件的,雙方簽訂協議后,即可開展項目代辦服務。各市縣要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規范代辦流程。
(二)提供分類代辦服務。
1.協調推動各類承諾制審批。結合本地承諾制改革相關規定和項目實際情況,指導企業用好信用承諾制、區域評估、“標準地”、模擬審批、容缺受理、用地清單制等各類承諾制審批,指導其同步準備申報資料,協助辦理多評合一、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快捷服務。
2.協調推動“一張圖”審批。緊密結合“一張圖”審批,線上線下同步提供咨詢、輔導等代辦服務,協調解決遇到的各類問題,加快推動“一張圖”審批,提高投資建設項目的整體審批效率。
3.建立“1+X”工作機制。各級政務大廳設立線下“1+X”工作機制,隨時協調解決特殊情況。“1”為各審批環節牽頭部門,“X”為特殊情況涉及部門。在項目審批遇到特殊情況時,相關審批部門將需要協調的事項按階段提交牽頭部門研究辦理。機制啟動后,審批計時暫停。
4.協調申報綠色通道。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建設計劃和審批時限等實際,協調相關部門合理開辟綠色通道,落實首問負責和限時辦結責任,著力解決具體事項審批中的困難和問題。
5.協調提供套餐式審批。對涉及多部門聯合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協助相關部門提供套餐式審批服務,指導投資者按序申報,以節約申報審批辦理時間,力促項目早注冊、早立項、早開工、早日投產經營。
(三)委托服務的終止或辦結。
1.因項目與現行法規相沖突,不具備辦結條件或投資者主動要求終止代辦委托的,可及時終止委托。
2.委托代辦事項完成,經項目單位確認后視同辦結。
3.終止及辦結的代辦項目,代辦服務機構應及時歸檔,并將涉及項目的有關資料及時交還項目單位。
4.企業信用等級降為差(D、D-,信用備案證為紅底色)或被省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列為差等D、D-級。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政府代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及時研究解決代辦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省級行業管理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大政策支持、業務指導和協調配合,確保代辦工作順暢運行。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強代辦隊伍建設,代辦服務機構要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提升履職能力。
(三)加強制度建設。各地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細化落實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建立激勵獎懲機制,定期組織考評,逐步提高代辦服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四)加強督查督導。“一網通辦”平臺建立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好差評”和打分機制,結果納入市州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評分。各地要建立相應的督查工作機制,加強督導調度。建立代辦服務評價制度,通過網上評價、電話回訪等不同形式聽取意見,對代辦服務進行評價。各級代辦服務機構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項目代辦的最大作用,切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附件7
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
服務平臺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全省“放管服”改革,優化投資建設領域營商環境,持續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和信用承諾制改革,推動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實現線上線下便利高效服務和規范有效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投資建設項目,是指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實行審批、核準、備案制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本辦法所稱甘肅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網通辦”平臺),是指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所涉及的各級各類審批手續辦理平臺、監督管理平臺以及政務大廳等線下管理服務機構,是全省“數字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密項目及信息不得通過“一網通辦”平臺辦理和傳遞。
第三條“一網通辦”平臺所屬各級各類平臺,仍由原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各級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一網通辦”平臺,構建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域協同機制,不斷優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水平、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現各級各類平臺資源整合、服務聯動、監管有力、優惠政策“不來即享”,推動項目早落地、早實施。
第四條各類項目實行統一代碼制度。項目代碼是項目整個建設周期的唯一身份標識,也是項目通過“一網通辦”平臺辦理各類審批事項的憑證,一項一碼,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生成,項目辦理信息、監管(處罰)信息、信用信息,以及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信息,統一匯集至項目代碼。項目延期或調整的,項目代碼保持不變。項目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審批、核準、備案的,應當重新賦碼。
第二章 管理機制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門是指統籌協調“一網通辦”平臺建設、應用、規范運行的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業務規則和標準規范并督促落實,開展績效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本級“一網通辦”平臺投資項目綜合管理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是本級“一網通辦”平臺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管理部門。
第六條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分為立項、用地規劃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由發展改革部門作為階段管理部門,第二階段由自然資源部門作為階段管理部門,第三、四階段由住建部門作為階段管理部門。工程建設類項目仍按原階段劃分及管理部門執行。階段管理部門負責統籌解決該階段存在的各類問題。
第七條應用管理部門是指在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履行各類審批監管職能的部門,負責制定相關內部工作規則,編制完善、公開辦事指南,包括審批依據、審批內容、受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理人員及聯系方式、收費標準、監管要求等;及時反饋各類辦理信息,提供咨詢服務,建設完善本部門與“一網通辦”平臺相關的業務系統,及時公布本部門信用承諾模板;督促項目單位填報信息、履行承諾、按標施建,按相關規定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第八條各級政務大廳組建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專班(以下簡稱專班),將涉及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的工作人員全部納入專班,統籌負責本級“一網通辦”平臺管理。
第九條各專班確定1名或多名總召集人,負責當地“一網通辦”平臺線上線下統籌管理協調工作。負責賬號管理,及時更新“一張圖”審批對應的審批服務人員;負責服務指導,對于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符合信用承諾制審批情形的,及時指導企業按規定辦理,對于項目單位線上線下提出的問題,及時分解相關單位辦理;負責培訓指導,定期開展培訓,指導各審批事項辦理人員熟練“一網通辦”平臺各類操作和服務;負責信用評分,對于收集到的信用評分信息,根據《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辦法》,統一開展信用加減分操作。
第十條各專班相關階段管理部門,確定1名或多名階段召集人,負責當地“一網通辦”平臺該階段線上線下協調工作,并配合總召集人做好“一網通辦”平臺線上線下統籌管理工作;按照《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實施方案》,負責統籌啟動線下“1+X”工作機制。
第十一條各專班確定1名或多名監督員,專職負責當地“一網通辦”平臺線上線下監督工作,監督各類工作人員按規定履職工作。負責審批服務評分,根據規定的評分機制,對于系統無法自動評分的事項,統一開展加減分操作;負責督促提醒,對于即將出現紅黃燈的事項,及時提醒相關工作人員加快辦理;及時處理系統反饋的預警信息,對于多次出現差評、紅黃燈等情況的辦理人員,及時報告相關單位按規定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負責差評信息的接收轉辦、督促催辦、回訪調查、分析管理,以及本級差評反饋內容的規范性審核工作,確保差評件件有整改、有反饋。
第三章事中事后監管
第十二條總召集人統籌項目審批、實施過程中信用承諾制開展情況,報請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及時于“一網通辦”平臺完成項目信用加減分操作;監督員統籌項目審批、實施過程中工作開展情況,對于系統無法自動評分的事項,統一開展加減分操作。
第十三條有效發揮區塊鏈的數據使用全程留痕、數據隱私保護、數據確權等技術優勢和“一網通辦”平臺的項目集中監管優勢,將投資建設項目的基本信息、賦碼信息、批復文件、項目建設異常信息等重要數據建立投資建設項目信息鏈,并在相關審批部門、金融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機構建立區塊鏈服務節點,結合身份認證、電子簽章等技術,依法授權進行信息檢索或查詢,通過其信息不可篡改的真實性特征確保信息可信任、可追溯,推動項目信息的安全可信共享,實現各部門和各層級間政務數據的互聯互通。
第十四條加強項目監督預警能力建設。實現前期審批、招標投標、建設實施、計劃執行、督查調度、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管,對項目未批先建、開工未報告、核準(備案)后未開工、已賦碼未辦理等異常情況提醒預警。對于預警信息,相關應用管理部門要及時予以處置、糾正。對于難以糾正的,要按規定予以處罰、懲戒。
第十五條按照《甘肅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管理辦法(試行)》,于“一張圖”設置各項審批服務手續“好差評”選項,評價內容、評價渠道與方式、差評整改、結果運用等均按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各類有辦理時限的審批事項,于“一張圖”設置紅黃綠等功能,正常辦理顯示為綠燈;辦理時限剩余五分之一時,顯示為黃燈,系統自動短信通知相關辦理人員及監督員,監督員要及時提醒;辦理超期時,顯示為紅燈,系統自動短信通知相關辦理人員、監督員及總召集人,總召集人要啟動協調機制,協助督促相關人員盡快辦結。
第十七條各級綜合管理部門、應用管理部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管理辦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于存在的各類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理并反饋于“一張圖”。
第四章評分機制
第十八條建立“一網通辦”平臺審批服務評分機制,以政務大廳為單位開展評分,初始分值為100分,按月開展考核評分,每季度初重新記分。各市縣考核評分為本地區各級各類政務大廳考核平均分。對接省政務服務網“好差評”功能模塊,定期統計平臺中的評價信息,為本地區各類政務服務考核提供數據支撐。
第十九條“一網通辦”平臺審批服務評分情況納入市州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評分體系,占固定資產投資增量及增速權重分值1分。在線平臺開發“一網通辦”平臺審批服務評分模塊,設立“一網通辦”平臺審批服務評分情況展示平臺,實時開展市縣評分排名,全省固定資產投資發展趨勢監測報告按月通報排名情況。
第二十條對于服務對象給出的好評,單個審批服務事項加0.1分。備案類新開工項目40天內,審批類、核準類新開工項目90天內辦理完成落地前所有審批手續的,單個項目加0.5分。在項目審批中提供代辦服務、“標準地”等承諾制審批服務并獲得企業好評的,單個項目加0.3分;提供模擬審批、容缺受理、用地清單制等承諾制審批服務并獲得企業好評的,單個項目加0.2分。
第二十一條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因審批原因導致落地前審批辦理時間超過90天的,單個項目減1分。單個審批服務事項,出現黃燈減0.1分,出現紅燈減0.3分,被服務對象給出差評,減0.5分。
第二十二條對于季度評分排名前三的政務大廳,授予“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優秀服務窗口”榮譽稱號和虛擬流動紅旗,其總召集人授予“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優秀服務人員”榮譽稱號;對于季度好評最多且從未出現差評、紅黃燈的審批事項辦理人員,授予“全省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臺優秀服務人員”榮譽稱號和虛擬流動紅旗,各地可酌情給予獎勵。對于按月評分排名倒數的市州,在全省投資運行調度會議上予以通報;對于差評、紅黃燈次數較多的政務大廳,由當地政府予以整頓,所涉及審批事項辦理人員,建議調整工作崗位并酌情給予懲戒措施;對于工作人員涉及違紀、違法的具體線索,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