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4〕84號)、《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的通知》(閩市監注〔2024〕28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
一、營造便利規范的經營主體準入退出環境
(一)推進登記審批規范化。落實登記審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提交材料規范、福建省政務服務“五級十五同”等要求,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動態更新“五級十五同”標準化目錄,統一登記審批行為。深化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規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引導新設公司合理確定認繳出資期限及出資數額,誠信履行出資義務,實行依法按期認繳。推動全市各級登記機關做好存量公司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更、注銷等相關登記注冊工作,依法引導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規范辦理登記,確保新法新規落地實施。(登記審批科及相關科室依職責落實)
(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證照同銷”改革,實現全市范圍內市場監管領域的營業執照、許可審批證件注銷“一口受理、一次辦結”。優化經營主體遷移登記流程,實現省內遷移登記“一地辦理”。持續推行散裝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探索擴大餐飲業食品經營許可“遠程核查”的試點區域。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繼續探索食品經營連鎖企業便利化、規范化準入舉措,對于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連鎖企業,在我市范圍內的統一標準連鎖門店,優化準入流程。(登記審批科、餐飲科、食品流通科依職責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落實好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實施意見》,持續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對市場監管牽頭的企業信息變更、開辦餐飲店、企業注銷登記、企業遷移登記、信用修復、企業信息填報等方面“高效辦成一件事”,強化線上線下聯動,推進實現跨部門關聯事項集成辦理。(登記審批科、信用監管科依職責落實)
(四)完善經營主體退出制度。探索建立覆蓋所有經營主體的強制退出制度和簡易退出制度,推進企業退出涉及的稅務注銷、企業登記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注銷等關聯事項集成化辦理,實現企業注銷登記“一件事”高效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強制注銷有關規定,依法實施公司強制注銷工作,推動經營主體退出更加便利、高效、有序。(登記審批科、信用監管科依職責落實)
(五)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落實省市場監管局工作部署,依托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監管業務領域的應用,以及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互通共享應用。(登記審批科,科技科依職責落實)
二、支持引導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六)加大個體工商戶的培育力度。落實好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等17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支持“個轉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泉州市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促進高質量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等政策舉措,持續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提升個體工商戶發展質量。(登記審批科依職責落實)
(七)推進質量強企強鏈強縣。抓好質量強國、強省、強市建設領軍企業培育工作,持續開展“扶龍”行動,繼續完善“鏈長組織、鏈主引領、鏈員協同、基礎支撐、技術賦能”的質量強鏈工作模式,深入推進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賦能。擴大企業質量管理提升公益培訓覆蓋面,持續開展企業追求卓越績效管理、首席質量官公益培訓及質量獎獲獎企業經驗分享,引領企業增強質量意識。落實《關于質量基礎設施助力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聯動提升的實施意見》,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等質量基礎設施資源,深入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結合我市產業結構特點,組織開展全市質量技術幫扶“提質強企”行動,組織行業技術專家到企業開展質量技術巡診幫扶。根據省上部署推進質量融資增信工作,積極與金融監管等部門及金融機構配合,鼓勵向中小微企業融資,拓寬融資渠道,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質量發展科、計量科、標準化科、檢驗認證科、質量監督科依職責落實)
(八)提升標準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支持企業將先進技術轉化為標準,對主導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研制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全面部署開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標準提升行動,加快“兩新”領域標準研制,支持企業爭創標準“領跑者”和標準創新型企業。開展國際標準化工作對接,推動我市優勢產業的先進技術向國際標準轉化,支持我市優勢產業在國際標準制(修)訂上爭取更多話語權和主導權。堅決糾正利用隱性壁壘實施地方保護行為,對利用信用評價、引用地方標準不當構筑新的隱性壁壘行為,加大規范清理力度。規范地方標準的制定和應用,禁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的行為。(標準化科、價監競爭科依職責落實)
(九)持續深化計量和認證服務。常態化開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貫徹落實福建省“中小企業計量伙伴計劃”工作部署,發揮龍頭帶動作用,通過資源共享、渠道共用等方式,帶動產業鏈上若干家中小企業建立計量伙伴關系,引領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有效提升我市企業計量技術管理能力。持續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幫助小微企業改善管理、提升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計量科、檢驗認證科依職責落實)
(十)大力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以《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為抓手,梳理全市高校、科研機構成果清單,分類篩選盤活存量專利。積極引導企業注冊使用國家專利導航平臺,進一步促成供需對接,推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深度合作。深化知識產權金融工作水平,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全面實施,引導高校院所專利技術在我市企業轉化運用。持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深化專利質押登記全流程無紙化試點,推動知識產權金融產品擴面增效,促進知識產權產業化。(運用科、市保護中心依職責落實)
(十一)以信用助推經營主體發展。拓展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注重參考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助力信用風險低的經營主體獲得更多政策紅利。在評先評優、示范店創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認定等工作中,參考信用風險分類、信用評價結果,讓信用的價值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得到充分體現;推進信息共享,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推薦有資金需求且信用風險低、信用評價好的經營主體,共同推動信用金融產品開發,提升信用貸款的可獲得性和便利性。(信用監管科牽頭,各有關科室依職責配合)
三、嚴格規范市場秩序
(十二)推進企業信息公示工作。加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宣傳力度,強化企業信息自主公示的行政指導力度,督促企業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義務。推進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公示工作,指導大型企業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向社會公示,強化社會監督。(信用監管科依職責落實)
(十三)有效防范和打擊虛假登記。規范實名登記程序,使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實名認證服務,做好經營主體登記實名認證工作;行政指導與依法懲戒并舉,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經營主體登記注冊的行為。按照總局公司登記管理等政策文件要求,對于通過變更登記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故意逃避債務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嚴格審核,依法不予登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要求,進一步規范經營主體登記管理秩序,依法防范和打擊虛假登記行為。(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登記審批科、信用監管科依職責落實)
(十四)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健全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深入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按照省局部署,推行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有機結合,持續在食品生產經營、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電梯維保等重點領域實施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著力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全面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按照省局實施“精準有效、公平公正和文明有序監管”的工作部署,緊扣檢查對象精準公平、檢查方式聯合智慧、檢查質量文明有效和檢查結果整改閉環“四個環節”,進一步規范涉企監督檢查內容、方式和流程,提高檢查質效。(信用監管科牽頭,食品生產科、食品流通科、餐飲科、質量監督科、特安科等相關科室配合)
(十五)推動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強化平臺合規經營指導,引導平臺對入駐經營主體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深入推進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延伸覆蓋移動電商等新業態監管領域,針對網售燃氣器具、電動自行車及電池、“雙十一”集中促銷活動等專項行動重點內容實施專項監測,嚴厲打擊監測發現的網絡交易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網絡市場環境,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電子商務監管、數據安全等方面認證認可制度,加強電子商務、數據安全等方面認證監管工作。(網監科牽頭,信用監管科、檢驗認證科配合)
(十六)指導推動廣告行業健康發展。指導推動廣告行業健康發展。開展廣告產業服務能力提升行動,以公益培訓、業務培訓、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導廣告從業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提升廣告監管干部隊伍履職能力、專業水準和法律素養。嚴格落實廣告分級監測制度,提高廣告監測違法線索的處置效能,做到監測、處置、復核規范。開展廣告合規指導,結合市場熱點發布廣告合規提示,促進廣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廣告科依職責落實)
(十七)加強信息化賦能智慧監管水平。進一步加強福建省市場監管智慧應用一體化平臺等信息化平臺的運用,提升食品生產經營、信用、產品質量監督、廣告、價監、計量、抽檢等領域的智慧監管能力。以總局五級貫通系統為依托,加強對我市網絡經營主體的建庫管理和網絡交易行為的動態監測,按照省局部署探索網絡經營主體分級分類監管,在監測、檢查時按照監管等級不同實施動態管理,并按照線上線下一體化原則,推動問題分類分發、高效處置。(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信用監管科、網監科、質量監督科、食品相關科室、特安科、科技科等相關科室依職責落實)
(十八)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持續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充分發揮國家級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作用,形成市、縣兩級聯動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加快構建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優勢互補的運行機制。推動泉州知創大廈建設工作,集中入駐知識產權展示館、知識產權法庭、知識產權糾紛調委會、知識產權仲裁院等機構,提供知識產權公證法律服務、案件受理、版權咨詢等維權援助,為創新主體提供全鏈條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保護科、保護中心、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依職責落實)
(十九)加大民生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深入推進市場秩序守護工程,以“護民生”為中心,縱深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強化食品藥品領域、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守護消費”專項行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執法協調科牽頭,執法稽查科等各相關科室配合)
四、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二十)完善公平競爭工作機制。聚焦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建設、公平競爭行為規制、公平競爭審查等領域,推動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機制,規范會審程序,提升審查質效;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抽查和投訴舉報回應等工作機制,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福建省促進公平競爭條例》宣傳培訓,加大普法宣傳與競爭合規指導力度,倡導公平競爭文化。豐富競爭監管執法工具,加大線索核查及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價監競爭科、法規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依職責落實)
(二十一)強化反壟斷監管。深入開展整治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強化部門協同協作,糾治不當干預市場行為。縱深推進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依職責配合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損害經營主體和群眾切身利益壟斷行為的相關工作。(價監競爭科牽頭,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配合)
(二十二)加強涉企違規行為查處。聚焦商業銀行、行業協會、供水供電供氣等重點領域,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助推企業降本減負。(價監競爭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依職責落實)
(二十三)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積極培育商業秘密保護示范站(點),推進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申報工作,健全與公檢法司等商業秘密保護協作機制,持續開展“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能力提升服務月”活動,不斷加大商業秘密保護力度。(價監競爭科依職責落實)
五、進一步強化公正文明執法
(二十四)持續加大行風建設工作力度。將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與市場監管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相結合,與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相結合,與市場監管業務工作相融合,進一步探索優化審批服務、規范日常監管、公正文明執法、能力素質提升、“清廉監管”建設的創新舉措,以優良作風行風踐行“監管為民”。認真總結、宣傳推廣行風建設工作中的創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經驗,做好“行風建設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優秀實踐案例的推薦上報工作,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辦公室牽頭,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登記審批科、信用監管科、人教科等相關科室配合)
(二十五)進一步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貫徹落實《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修訂)》《關于“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問題聯席會議紀要》及《泉州市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處罰和減輕從輕處罰適用規則》《泉州市區部分生產經營規模與“三小”生產經營者等同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相關認定標準》,從源頭上預防“小過重罰”現象。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和比例原則,指導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體系。發揮典型案例指導作用,為基層執法提供參考依據。注重加強與司法部門溝通協調,共同推動全市執法尺度統一。(法規科牽頭,各相關科室配合)
(二十六)持續推進公正文明執法。持續完善和深入推進行政指導“四項”工作機制,嚴格實施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兩張清單”制度,對違法違規經營主體既依法依規開具處罰清單,又圍繞宣傳教育、業務幫扶、信用修復等方面開具服務清單,進一步幫助經營主體合法合規經營,打造執法懲戒和指導服務并重的良好市場環境。全面實行信用修復“雙告知”,加強經營異常修復指導,探索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告知經營主體修復異常的條件、途徑和方式,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服務。(法規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信用監管科牽頭,各相關科室配合)
(二十七)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強化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加強案例指導,提高執法監督效能。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的專業優勢,持續推行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配合的“1+1”出庭應訴模式。強化執法過程監管,推進閩執法平臺運用,實現線索管理、案件辦理、案件公示等全流程、全要素網上運行,進一步提升執法辦案規范水平。強化執法能力建設,通過舉辦全市執法稽查業務培訓班、技能競賽、案件研討會、開展卷宗評查等方式加強執法辦案指導,提高基層執法水平。(法規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牽頭,各相關科室配合)
(二十八)嚴格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嚴格規范投訴舉報處置程序,準確把握投訴受理范圍,不斷提升投訴舉報處置效率。依法發揮懲罰性賠償對嚴重違法行為的社會監督作用,通過夾帶、調包、造假、篡改商品日期、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賠償或者敲詐勒索的,不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加強部門協作,充分發揮投訴舉報大數據支撐作用,完善跨部門信息交互和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執法協作,通過協助調查、信息共享、聯合行動等方式,提高跨區域執法辦案效率。進一步銜接監管執法,不定期對投訴舉報進行數據匯總分析,強化聯動履職,推動線索快轉快辦。(消保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牽頭,各相關科室配合)
六、筑牢安全底線
(二十九)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作用,強化屬地政府責任、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行業管理部門責任。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健全企業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梳理排查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建立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落實對食品企業內部“吹哨人”實名舉報的獎勵、保護等舉措,進一步發揮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監督作用。深化食品生產企業“靶向診療”幫扶服務,解決企業急難愁盼問題。開展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再排查,在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基礎上,結合上級部署及工作需要開展食品安全抽查,深入排查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通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小助手對學校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及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業務規范等方面的培訓。推進“你點我督”進校園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熱心志愿者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陪餐等,不斷提高全民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的積極性。(食安協調科、食品生產科、食品流通科、餐飲科依職責落實)
(三十)強化藥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圍繞“防范風險、查辦案件、提升能力”三大任務,加強藥品安全風險研判,著力排查整治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加強行刑銜接,嚴厲打擊危害藥品安全違法行為。推進市縣藥品監管能力建設,提升市食藥檢所檢驗檢測能力。落實化妝品進貨索票索證制度,督促化妝品備案人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持續抓好藥品、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管,切實規范網絡經營行為、凈化網絡銷售市場。(藥化監管科、執法協調科、執法稽查科、網監科、市食藥檢所依職責落實)
(三十一)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根據省局部署加大對消費品生產企業缺陷調查力度,督促相關企業履行缺陷消費品召回法定義務。加強政策宣貫,督促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相關產品的獲證組織嚴格遵守認證相關法律、法規及認證規則相關要求。(質量發展科、檢驗認證科、消保科、質量監督科依職責落實)
(三十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配齊配強安全總監、安全員,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持續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交叉檢查,進一步規范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管理,提高檢驗檢測質量和技術把關水平。(特安科依職責落實)
七、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
(三十三)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流程,依托總局實名認證系統,落實在經營主體登記環節對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證件的自然人實名核驗。加強對無法按規定及時依法調整組織形式、組織機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指導,實行一企一策、專人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困難,穩定外商投資企業發展預期。(登記審批科依職責落實)
(三十四)持續深化兩岸標準共通。充分運用“四共同三采用”工作機制,重點圍繞兩岸各具優勢的行業領域,不斷拓展兩岸標準共通范圍。征集兩岸標準化人才,支持臺灣地區標準化專家參加各級各類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支持臺企臺胞同等參與標準制修訂、標準化試點等活動。(標準化科依職責落實)
(三十五)提升認證認可高水平對外開放水平。以開展“6.9世界認可日”“質量月”活動為契機,加大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宣貫力度。根據省局部署開展17025“貫標”行動,幫助檢驗檢測機構通過導入ISO17025實驗室認可服務的國際標準,增強實驗室質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檢驗檢測機構在檢測市場的競爭能力。(檢驗認證科依職責落實)
八、保障要求
(三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自覺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優化營商環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同配合。要大力弘揚“晉江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導向、堅持企業需求導向,創新制度舉措,推動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邁上新臺階。(各科室依職責落實)
(三十七)健全和完善經營主體訴求反映及解決機制。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營商環境監督員和工作聯系點,不斷完善經營主體訴求反映及解決機制。通過召開座談會、網絡意見征集、深入行業企業、消費者、專家、基層走訪等方式,聽取優化營商環境意見建議;落實與個體工商戶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精準指導和幫扶。加強調查研究,定期梳理分析,主動研究解決影響和制約營商環境提升的重點難點問題。對于跨部門、跨區域、跨領域的影響營商環境的問題,要立足職責,主動溝通協調。(各科室依職責落實)
(三十八)實施“三書一函”制度。根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三書一函”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對于影響和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通過實施市場監管領域“三書一函”制度(《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掛牌督辦通知書》),采取提醒督促、行政建議、立案調查、掛牌督辦等多種方式,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推進工作、履行職責或整改落實,進一步壓實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和經營者主體責任,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各相關科室依職責落實)
(三十九)鼓勵各地探索創新。各地可結合實際,探索更多務實管用的優化營商環境制度措施,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進一步拓展實施創新舉措,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各科室依職責落實)
(四十)強化宣傳推介引導。組織開展惠企政策解讀、典型案例推薦等活動,宣傳、推廣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改革重點舉措及工作成效。落實輿情“雙牽頭”協調處置機制,探索市場監管領域負面輿情風險防范化解輿論引導機制。對經實踐檢驗證明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煉上報。(各科室依職責落實)
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