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護企優商,近日,浙江省高院發布《關于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最具競爭力營商環境建設的意見》,并同步出臺《2026年度服務保障最具競爭力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
《意見》共16條,從立審執破全流程,建立了服務保障營商環境建設“三優一創”工作的整體框架,強化司法政策供給?!?026年度行動方案》則以6大專項行動為抓手,細化93項工作舉措,推動《意見》落細落地。
這套司法護航“組合拳”,如何解決問題、回應關切?將為企業帶來哪些實際利好?記者邀請省高院有關負責人進行解讀。
記者:出臺《意見》和《2026年度行動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有何考量?
答:這是浙江法院落實省委建設一流創新生態、打造最具競爭力營商環境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并對此作出的系統性、長遠性、制度性安排。
前期,我們與省工商聯、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多次聯系溝通,并召開企業家座談會、上門走訪企業,梳理形成《關于近年來企業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的清單》,涵蓋前端治理、立案、保全、審判、執行、涉企服務等7個方面,如知識產權維權成本高、商業秘密保護不到位、勝訴權益兌現不夠及時等。我們逐條研究,提出具體務實的司法舉措,積極回應民營企業新要求新期待,做實法護營商,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按照“錨定五年、謀準三年、扎實干好每一年”思路,出臺《意見》的同時,制定《2026年度行動方案》,把長期目標和重點任務分解落實到每一年,確保有序銜接、環環相扣、壓茬推進。
記者:《意見》提出的“三優一創”具體指什么?將為企業帶來哪些實際利好?
答:“三優一創”指“優治、優審、優服、微創新”。
一是優化源頭治理,推動涉企糾紛前端化解。《意見》要求,浙江法院要落實商事調解條例,開展類型化糾紛專項治理,推進繁簡分流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切實降低經營主體解紛成本。
二是優化審判質效,積極回應經營主體對公正高效司法保護的期盼?!兑庖姟妨⒆銓徟新毮?,推動優化清廉的企業內部治理環境、暢通規范的融資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開放穩定的國際環境、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同時,將司法保護從審判環節向執行、破產等后端程序延伸,構建起涉企糾紛處置的閉環,實現對經營主體全方位、全周期的司法保障。
三是優化服務供給,提升經營主體司法公正感受度?!兑庖姟芬?,開展全省三級法院院領導下沉基層、企業調研走訪活動,深化與工商聯、行業協會溝通聯絡,健全涉企投訴督辦回復機制,實現經營主體訴求及時掌握、高效響應、閉環辦理。
四是爭創更多標志性成果,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優質的司法產品?!兑庖姟芬蠓e極推出更多服務保障營商環境建設的典型案例、精品判決、創新成果,打造更多可復制推廣的“浙江經驗”,培養更多懂產業、懂規則的復合型司法人才。
記者:《2026年度行動方案》提到開展六大專項行動,其中,有哪些改革創新舉措?
答:“法護創新生態”專項行動中,提出加強“版權AI智審”“法護知產”運用推廣,深化知識產權非正常批量訴訟治理,完善知識產權司法與行政協同保護機制等創新舉措。其中,“版權AI智審”應用是省高院、紹興中院和柯橋法院研發的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司法領域的圖案查重比對應用。
“優化公平競爭環境”專項行動中,提出完善惡意訴訟、纏訴濫訴的甄別、審查、打擊機制,加強涉企財產保全實質審查,完善聯合打擊虛假訴訟機制,深化信息共享機制等創新舉措。其中,黃巖法院聚焦“非必要財產保全”“惡意保全”導致企業經營受阻情形,創新打造的“e保全”信用評估體系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將加強總結推廣。
“涉企糾紛源頭治理”專項行動中,提出打造“十大”市場版、園區版綜治中心,健全商事糾紛“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加強商事共享法庭建設,完善涉外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深化涉企行政爭議預防化解機制等創新舉措。
“商事審判提質增效”專項行動中,提出推廣“無訟賬單”等數字化應用,探索推廣買賣合同集中審理與智能化審理模式,健全“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府院聯動省級聯席會議機制,深化個人債務集中清理,迭代升級“破產信息核查一件事”,探索建立資產綠色評估和投資人綠色準入機制等創新舉措。
“企業勝訴權益兌現”專項行動中,提出深化執行“一件事”綜合集成改革,推廣“驛執通”和執行公開“三張清單”,健全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機制,深入推進執行和破產程序有機銜接,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終本結案前移送破產征詢機制等創新舉措。
“‘企呼我應’投訴處置”專項行動中,提出加大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應用推廣,提升12368司法服務熱線、AI客服在線服務質量,在部分地區探索針對裁判文書上網申請撤回或隱名處理三天響應、開展核查等創新舉措。
記者:《意見》對原始創新、關鍵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被置于突出位置。面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痛點,浙江將用哪些實招為創新“撐腰”?
答:今年,浙江法院將開展“法護創新生態”專項行動,突出對創新主體(科創企業)、創新成果、創新人才的保護。
一是強化關鍵領域司法保護。堅持從嚴打擊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嚴厲懲治商業間諜犯罪,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充分發揮懲罰性賠償制度功能。二是強化創新人才權益保障。依法審理科技成果權屬、競業限制等案件。依法保護創新人才人格尊嚴、隱私等權利,從嚴懲處惡意詆毀科創人員、企業家名譽的違法行為。總結推廣勞動爭議“裁審信息比對機制”試點成果,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發展。三是深化司法行政協同聯動。推動將“版權AI智審”查重結果同步反饋版權登記部門,打造從源頭遏制權利濫用和虛假訴訟的“浙江模式”。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第三批知識產權惡意侵權“黑名單”,有效規制惡意、重復侵權行為。
記者:針對涉企糾紛“走程序耗時費力”的難題,有哪些應對之舉?
答:今年,浙江法院將開展的“涉企糾紛源頭治理”“商事審判提質增效”“‘企呼我應’投訴處置”三個專項行動,都旨在切實提升涉企糾紛處置效能。
第一,積極融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健全涉企糾紛“調解優先、訴訟斷后”分層過濾機制,讓涉企糾紛在前端高效解決。
第二,深化商事糾紛繁簡分流,充分發揮督促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等制度功能,推動商事糾紛簡案快審、類案專審、繁案精審。
第三,引導經營主體使用示范文本、依法表達訴求,完善“要素智換”系統,優化現場立案、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務,提升訴訟服務的精準性和便捷性。健全12368司法服務熱線、“司法公正在線”等應用功能,落實及時響應反饋機制,針對性化解企業反映、投訴高頻事項。
